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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1 福建省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 福建中鹭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福建贤辉绿化有限公司,4 福建省方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 福建省东元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区沟渠及排口周边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德苑片区)施工
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投资及上级资金补助,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
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参内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安美东路、安美南路、朝晖路、德育路、德苑路、
冬青路、二环南路、福都路、蓝溪西路、清华街、同德路、仙苑路、一泰路、站
前路等(全长 15KM)进行管道病害修复(检测排水管网长度约 26KM)
,雨污混接
改造并增加混凝土检查井和雨水井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
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建设期间的所有工程全部包含
在本次的监理招标中,均由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承担监理工作。本次招标项目包
含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等全过程
监理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 1593.8477 万元。
2.5 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的 60%计取。经测算,监理服务费约 26.6114
万元(计算基数按 1593.8477 万元)
,具体以施工结算审计价调整计取。
2.6 监理服务期:18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
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不适
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年 01
月 30
日 08 时 00 分至至 2026
年 02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4 号楼 B 栋 1407 招
标代理处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交易登记卡等资料,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
。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 B 栋 1407,递
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收)
。
7.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
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
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 标 邀 请 书 在 安 溪 县 小 规 模 阳 光 交 易 平 台
(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10 楼
邮编:3624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 1466 号东海泰禾广场 13 号楼 2301 室
邮
编:362000
电子邮件:948900832@qq.com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林奕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