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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环闽-公开招标-HMXM2026C-01006-能源新质生产力研究院场地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能源新质生产力研究院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112 号阜康大厦 501 单元(福
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XM2026C-01006
项目名称:能源新质生产力研究院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投资额:75 万元
采购需求:能源新质生产力研究院场地建设项目,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50 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
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
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的年度财务报
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
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
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
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
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
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
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
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
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
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
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11.采购人针对本项目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0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112 号阜康大厦 501 单元(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报名信息及报名费截图发
到我司邮箱:1225289988@qq.com)。
售价:¥1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112 号阜康大厦 501 单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112 号阜康大厦 501 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控制
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公布。
2.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账
号:17248773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美大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 185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112 号阜康大厦 501 单元
联系方式:黄海峰、蒲天娇,*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天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