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邵武市城郊镇经济开发区兴龙祥集团办公楼左侧高陡边坡治理工程-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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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邵武市城郊镇经济开发区兴龙祥集团办公楼左侧高陡边坡治

理工程 已由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 会议纪要〔2026〕1 号 批准建

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朱雀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邵武市城郊镇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 145.4 万余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平市邵武市城郊镇经济开发区兴龙祥集团办公楼左

侧高陡边坡治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54321 元(含暂列金 7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

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

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

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

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

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 【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

记。2、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

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

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根据闽建许函〔2025〕20 号和闽建许

(2025)2 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

按废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

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

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

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

被否决,

(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

(闽建建〔2021〕

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

。5、a 中

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

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

人资格。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

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 投标人

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投标资格。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

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到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观山悦小区 B 五栋(停车场边

上)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2%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 1 标段 15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待开标

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以现金方式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地点为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观山

悦小区 B 五栋(停车场边上)一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yebid.cn/hy

web/hyebid/hyIndex.do)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362 号,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 系 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98 号邦发新村 1 座四层 01 单元-401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 系 人:丁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邵武市城郊镇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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