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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THZZB[2026]第 8015 号
各投标人:
现就邵武市山口国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集约人工林栽培项目)
栽培抚育:水北镇王亭村(水碓窠)227-31-030(144.78 亩)、040
(86.31 亩)、050(175.18 亩)小班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本项目原文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注册的有权进行林业劳务服务且有
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2 需提供一年以上在邵武境内展开林业营造林业绩证明(合同复印
件为依据)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 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
3.6 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提供当年对施工作业人员(20 人以上)进行人身意外保险投保的
保险单或工伤保险投保的保险单。
现更正为:
3.1 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有权进行劳务服务或与林业
生产相关的其它劳务,且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
)。
3.2 需提供五年以内在邵武境内展开林业营造林或林业生产采伐业绩
证明(合同复印件为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 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
3.6 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对施工作业人员(20 人以上)进行人身意外保险投保。(本项目
实行承诺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
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邵武市山口国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