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斗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云溪村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二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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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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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斗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云

溪村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

)二期,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

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

邀请招标招标。邀请单位:(

1)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福建佳亿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福建省奉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

263758 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3758 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

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和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机

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

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

2.7. 其他资格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年 02 月 05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4 号楼 B 栋 1406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

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

邮编:

362400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上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4#楼 B 幢 1406 室

邮编:

362400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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