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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斗人民政府装表临时用电工程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云
溪村安置区施工临时用电
)二期,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
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
邀请招标招标。邀请单位:(
1)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福建佳亿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福建省奉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
263758 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3758 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
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和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机
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
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
2.7. 其他资格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年 02 月 05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4 号楼 B 栋 1406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
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
邮编:
362400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上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4#楼 B 幢 1406 室
邮编:
362400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