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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XGC(榕)2025-006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分公司九二路门市综合楼加
固修缮(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分公司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为 福建瑞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九二路 481-495 号;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限价约 135 万,包含设计费 6.9 万,暂列金 20 万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专业承包 ;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分公司九二路门
市综合楼房屋结构进行加固补强施工图设计,并按加固设计施工图完成加固施工内容
(包括但不限制于墙体拆除与增补、建筑物整体防水、白蚁防治、电气线路规整、消防
系统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加固及水电系统改造、卫生间给排水管增设、建筑物内外部墙体
粉刷与修缮以及本项目预算编制等);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设计费为 69000 元,暂列
金额为 20000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8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
术标准的规定;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
业、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达到 B 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同时具备①特种
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②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③白蚁防治资
质;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
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
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 或 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 不低于二
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
责人兼任。
3.5.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1 人,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
3.6.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B 证。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 / 。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
法。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
间,下同),在福建瑞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橘园洲工业园 64
号天虹中心 310)匿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投 标 人 需 随 时 关 注 海 易 招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福 州 中 心 )
(https://fjfz.hyebid.cn/hyweb/fzebid/fzIndex.do)、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海 易 招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hyebid.cn/)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等。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含电子保函);或③工程担保形式(含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10
时 45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瑞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橘园洲工业园 64 号天虹中心 310);开标会将于递交
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以下人员须到场登记: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
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
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委托代理人可以是项目总负责人本人,也可以是授权委托人)。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承包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
式提交。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
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不得要求发包人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发包人或监理工
程师发出付款通知,保函出具银行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
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承担违约
金 10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
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4 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
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工程实际总
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
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海 易 招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福 州 中 心 )
(https://fjfz.hyebid.cn/hyweb/fzebid/fzIndex.do)、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海 易 招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hyebid.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石狮市九二路 481-495 号新华书店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
联系人: 龚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橘园洲工业园 64 号天虹中心 310,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
联系人: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