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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1、福建亿扬建设有限公司 2、中晟海峡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省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4、福建贤辉绿化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市政设施管护维修项目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城市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
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20 万元以下(不含 20 万元)的市政设施管护维修项目的现场监理工
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
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建设期间的所有工程全部包含在本次的监理招标中,均由
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承担监理工作。本次招标项目包含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造价。
2.5 监理服务费:按照施工合同结算最终审核价的 1.6%计算。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年限暂定 1 年,如 1 年内累计监理费达到 30 万元(不含 30 万元)
,
监理服务合同自动终止,重新招标新的监理服务公司。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
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
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0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前,到安溪县金融服务中心 6 号楼B幢 4 层 401 招标代理处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等
资料,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安溪县金融服务中心 6 号楼B幢 4 层 401。
7.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
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
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
标
邀
请
书
在
安
溪
县
小
规
模
阳
光
交
易
平
台
(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 号楼 10 楼
邮编:3624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 号楼 B 幢 4 层 401
邮
编:362400
电子邮件:2562534457@qq.com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