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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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达利-公开招标-2026-ZDL008-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

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委托,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对 2026-ZDL008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 01: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预算:67.2000 万元,项目内容:消防

维保服务项目 1 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 01 资格要求: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

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

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

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

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影本;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

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

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

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

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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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

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

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

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

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

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

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

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

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

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

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

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

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承诺制”要求:

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财购〔2024〕

6 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

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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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 01 人民币 0 元;

本项目平台使用费 100 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 491 号天地

金融港 2#楼 1603-1 单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2、开标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 491 号天地金融港

2#楼 1603-1 单元)开标室

七、其他

请前往厦门中达利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hongdali.hyebid.cn)报名领取招

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 92-98 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 491 号天地金融港 2#楼 1603-1 单元

联系人:邓先生、邱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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