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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镇镇浯江村建设充电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旧镇镇浯江村建设充电桩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606-350623-04
-01-499126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徽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实施场地硬化,硬化面积约 887.85 平方米;安装 SCB14-800kVA
充电桩箱变 1 台,配置 160kW(双枪)快充充电桩 2 台及 7kW(单枪)慢充充电桩 4 台;安
装户外照明灯具 6 盏;铺设排水沟约 71 米;布设红外网络枪式摄像机 2 台及配套功能等,
预算审核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实施场地硬化,硬化面积约 887.85 平方米;安装 SCB14-800kVA
充电桩箱变 1 台,配置 160kW(双枪)快充充电桩 2 台及 7kW(单枪)慢充充电桩 4 台;安
装户外照明灯具 6 盏;铺设排水沟约 71 米;布设红外网络枪式摄像机 2 台及配套功能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 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 1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
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
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
期内)可以从事 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电力设施安装或换领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三级可以从事(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电力设施安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
规模“110kV 及以下送变电工程”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价,下同)
:预算审核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发包价为¥563120.9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
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
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
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
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
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
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
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
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
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三级(10 千伏以下)]
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
工作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
,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则须具备电力监管机
构颁发的有效的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
,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龙翔阳光服务中心)
(https://lx.hyebid.cn/hyweb/lx
ygEbid/index.do)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
标文件使用 海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龙翔阳光服务中心)(https://lx.hyebid.cn/h
yweb/lxygEbid/index.do)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龙翔阳光服务中心)
(https://lx.hy
ebid.cn/hyweb/lxygEbid/index.d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龙翔阳光服务中心)
(https://lx.
hyebid.cn/hyweb/lxygEbid/index.do)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村,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路 19 号漳州恒大御景半岛 01 地块二期 12 幢 B1802 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985933221@qq.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联系人:刘伟(项目负责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 19 号、漳浦县旧镇镇镇府路 12 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海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龙翔阳光服务中心)
网址:https://lx.hyebid.cn/hyweb/lxygEbid/index.do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黄仓村 37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