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口镇杨香村吴场北山奄道路硬化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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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7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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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NY招[2025]002号

致:福建富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博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建航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口镇杨香村吴场北山奄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村民委员会以村两委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口镇杨香村吴场北山奄道路硬化工程,具体项见招标人提

供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发包价*开通会员可解锁*,K值为8%;

2.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

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

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

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

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南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将崇路36号1号店),联系人:龚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资料费每份按照成本价收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村民委员会、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yebid.cn:99/public/login.html)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时00分止,地点为福建南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将崇路36号1号店)。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

8.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杨香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将崇路36号1号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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