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戏台山44号住房装修装饰改造工程-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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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戏台山 44 号住房装修装饰改造工程已由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

社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邵武市供销社拨付综

合改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田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和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 21.6 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⑵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⑶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戏台山 44 号住房装修装饰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中小型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浮率 K=8%;发包价 198934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

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

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

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

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

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

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

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

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

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

将被否决投标。2、《关于公布 2021 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21〕11

号)、《关于公布 2021 年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70 号)、《关

于公布 2022 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1 号)文件规定,本项

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

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

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

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 2026 年 0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5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

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兴田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3 号恒华财富天下二期 7 幢 2 层 A01 号)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 年 02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仟叁佰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现场以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需包封并在封

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戏台山 44 号住房装修装饰改造工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地点为:福建兴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3 号恒华财富天下二期 7 幢 2 层 A01

号)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只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 年 02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建兴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3 号恒华财富天下二期 7 幢

2 层 A01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hyebid.cn/hyweb/hyebid/hyIndex.do)”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和平供销合作社

地址:邵武市和平镇

邮编:3540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3 号恒华财富天下二期 7 幢 2 层 A01 号

邮编:

354000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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