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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实验小学 的 安溪县实验小学专用室改造项目装修设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安溪县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 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邀请名单如下: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实验小学专用室改造项目装修设计;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魁星教学楼 2~6 层专用室改造项目,项目总设计面积约为 1836m
²,总投资金额约 200 万元。含专用室及其他科室的地面、墙面、天棚造型设计;水电布线
及空调、多媒体等设备的项目设计。
2.4.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
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
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含专用室及其他科室的地面、
墙面、天棚造型设计;水电布线及空调、多媒体等设备的项目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国家注册
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要求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
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C605 室本工程招标代表处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记名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签
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2 部门关于
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泉发改规[2024]5 号),无失信记
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
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000 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开
标地点)为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C605 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
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
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 2.25%包干计取。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
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费用。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 次 投 标 邀 请 书 同 时 在 安 溪 县 小 规 模 建 设 工 程 阳 光 交 易 平 台
(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实验小学;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凤山路 106 号 ,邮编:3624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C605 室,邮编:3624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联系人: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