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 年)》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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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 年)》公示

来源:潭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5

  《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年)》由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编制,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保护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在公示期间,如若有意见可向潭头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不予受理。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2014-2030年。

  二、规划范围

  四至范围: 东、西以进村干道、大王山为界,北以仙山顶、凤凰山为界,南以莲花山、笔架山为界。总面积23.5公顷。

  三、保护定位

  以自然和历史遗产景观为载体,体现由风水地理、家族宗法、聚落防御和乡土风俗共同组成的南岩文化,以原生态居住为主、兼有民俗、养老和旅游休闲功能的中国传统村落。

  、保护区划

  1、核心保护范围

  为保护古村传统街巷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风貌建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而划定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规划把村口的大王神龛、五显宫等寺庙建筑区(含千年名木古树群)、两个古民居群中重要古建,分为三个区域,划入核心保护区范围。

  核心保护区范围占地面积为2.6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为与核心保护区范围的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所必须实施规划控制的周围区域,该范围也是古村保护规划用地布局落实的具体边界;本次南岩村建筑控制区划定基本为第一重山的山脚。建设控制带范围占地面积为20.9公顷。

  、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该范围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得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较大的建筑改造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方可执行。

  保护区内,凡不符合造型、体量、色彩、高度等风貌要求的建筑物必须坚决搬迁和拆除。保护区内的修建活动,应在专家的指导下逐步进行;凡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者,须在文物管理部门会同城镇规划、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其余的修建活动,在规划建设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严格审批进行。所有的建设活动,应以保护、修缮、改善及内部更新为主。

  保护区的建设内容应分别参照服从对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功能以居住及公共建筑(传统商业和展示)为主。较大的建设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专家评审通过后进行。

  2、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并保证古村主要风貌的完整性,结合道路及主要地形状况,本次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大致为古村内除核心保护区外的大部分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建设部门以及文物管理部门等职能机构严格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的合理景观多渡。

  该地带内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黄、白、青为主调,功能应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改造或拆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优先采用植物软处理,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逐渐拆除。

  潭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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