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路等道路“白改黑”工程EPC项目答疑补遗BB2026SQGCZ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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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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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凤阳路等道路“白改黑”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及补遗,具体如下:

补遗部分:

补遗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部分变更为“不要求”;分值变更为“0”分。

补遗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部分

“分值4分。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得2分。设计负责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得2分。”

变更为:

“分值10分。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得5分。设计负责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得5分。”

答疑部分:

疑问1: 招标文件P57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6分),是对联合体牵头方(施工单位)的要求,还是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均可,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已变更,具体详见“澄清1”内容。

疑问2:根据项目概算,照明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合同协议书工程内容包括照明工程,请明确。

回复:照明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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