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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大新镇韩台村灌溉泵站工程(项目编号:DXZHRC-2026001),采购人为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现对采购文件疑问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1:采购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有两处,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二、评审办法中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合同;②*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已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评审办法中“需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合同;②*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已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注: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此次疑问回复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工作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