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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5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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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一、整改问题
海洋垃圾污染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广西海岸线清洁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岸滩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海面无明显漂浮垃圾。*开通会员可解锁*自治区湾长办交办各市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中指出,钦州市在犀牛脚镇大风江口附近、茅尾海海域、三娘湾风景区、滨海公路、钦江入海口两岸三墩公路两岸、邓屋村、钦南区犀牛脚镇螃蟹村附近海域、茅尾海东岸工业与城镇用海禁养区存在大量海洋垃圾。本次督察发现三墩公路两岸和三娘湾风景区一侧等区域仍存在海洋垃圾。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建立海上环卫制度。组建海上环卫队伍,配备 人员、船只及打捞设施,钦南区发投集团子公司保洁公司完成与茅尾海各乡镇的工作对接,建立了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日常考核监管机制。现有装备:3艘打捞船、2台压缩收集车、5台电动三轮车、5台后驱动清运车。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常态化打捞清理,实行巡回保洁,2025年出动人员1.6万余人次,清理海洋垃圾2800余吨,
保持岸滩和海域清洁。
(二)完善沿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岸滩及海漂垃圾清理转运处置全流程工作方案,沿岸镇村建设有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立了海漂垃圾转运记录制度,与陆上环卫有效衔接。
(三)积极推动养殖设施建设材料绿色化环保化。
制定了《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3项团体标准。
(四)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到村开宣讲会、出动宣传车、入户宣传、微信群,悬挂横幅、广告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同时,通过线上“学习强国”广西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清理海河垃圾,守护美丽岸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文章6篇,线下组织沿海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海洋垃圾清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志愿者活动14次,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验收情况
我局已牵头组织钦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责任单位开展验收,验收情况表明已按《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23〕111号)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7—28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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