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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办公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为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
号:GXZB-2025-1004)
,项目招标人为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
代理机构为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GXZB-2025-1004。
2.3 招标范围:在服务期内提供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供货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4 项目预算:40 万元/年,实际采购数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采购结算,预算金额用完即止。
★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产品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供货及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 65 号 1-3 楼,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供货及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接到该批次需求订单后原
则上 48 小时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合同履行期间因相关政策变动或对项目执行方式进行调整,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视为不可抗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合同履行期限
截止前合同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
2.9 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固定综合单价和下浮率为依据签订采购合同,分批次供货,以固定
综合单价结合投标人所报优惠下浮率及实际供货量为依据进行结算,本项目最高限价并不表示
招标人必须全部支付。
2.10 质量要求: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要求,满足招标人
要求。
2.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
./tmp/0398c1c6-b733-4e63-8c12-a6ff324280cc-html.html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中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
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所投货物
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与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由招标
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并留存)
;
3.5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
午 09:0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
件。
4.2 获取方式: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到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62 号证券大厦附楼 7 楼 777
室)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发送至
邮箱:709831885@qq.com 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招标代理机
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招标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
邮箱及时发出。
(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
信息)
。
对公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人: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世纪城支行
账号:25*开通会员可解锁*14153
注:报名费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方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
./tmp/0398c1c6-b733-4e63-8c12-a6ff324280cc-html.html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62 号证券大厦
附楼 7 楼 666 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
(https://www.ebidcn.com/)
、
智慧云上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gxzb.cn)
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
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
不予以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 65 号 1-3 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62 号证券大厦附楼 7 楼
联系人:包效民、石光明、钟娟玲、姚春玲、张进文、李永辉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