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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2026-2028 年度生活用品及食品供应项目
BSLC-2026-05
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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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2026-2028 年度生活用品
及食品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2026-2028 年度生活用品及食品供应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
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
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查看公告,应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报
名后联系我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2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LC-2026-05;
2.项目名称: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2026-2028 年度生活用品及食品供应项
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对本项目
进行整体完整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响
应。
5.采购需求: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采购生活用品、食品一批。具体清单及技
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
6.项目要求:
通过此次磋商确定 1 家成交供货商。执行一年一考核,采购合同
一年一签。即每年由采购人组织考核,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由采购人书面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自动终止本项目合同。因国家、行业等政策法规出台引起磋商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按政策法规办理。
7.供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24 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特殊情况除
外)。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履行过程
中,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满足双方履约条件以及供货单位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
同或者服务质量不能达到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或不再签订合同并
有权重新选取供应商。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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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要求: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其中
农副产品水果类须提供同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药残留须低于国家标准。
11.配送车辆及人员要求
配送单位根据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至指定地点,并确
保验收合格。
11.1 送货车辆应为封闭式厢式货车,专车专用,并保证车内外整洁,防止食品
污染。在运输货物过程中,严禁踩、踏、抛、摔货物,保持货物的完整性。
11.2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公民;不得用有传染病、有犯
罪前科、有涉及法律问题、道德品行不佳、行为不检点的人员和境外及外籍人员。
11.3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着装,配送货物时必须着工装,佩戴工作帽、手套
和口罩。
11.4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甲方医院期间,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恪守职
业道德,提供文明服务。所有配送车辆须保持车容整洁,并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规定的时间及车速限制行驶与作业。
12.报价要求
本次磋商不进行磋商总价报价。磋商申请人应按保山市城区超市同类商品统一
零售价为基准,进行“整体单价报价下浮率”填报,最终采购方根据磋商申请人自行填报的“整体单价报价下浮率”计算出各品类商品的最终成交单价,并以各品类商品的最终成交单价乘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整体单价报价下浮率”须按实际下浮率填报(例如:货物基准价格费率为
100%,实际货物价格按 95%收费,下浮率即为 5%)。所有货物在结算时,其单价统一按成交供应商自行填报的“单价报价下浮率”进行计算〔即:最终成交单价=保山市城区超市同类商品统一零售价×(1-整体单价报价下浮率)〕。
13.款项结算
13.1 成交单价:
报价应包含采购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税费、检测费、保鲜费及合
同履行过程中所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3.2 结算总价:按各品类商品的成交单价及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按月据实结
算。
14.验收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合同规定的技
术规格。
15.其他要求:成交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存在不
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资格将按评审排名顺延至下一成交候选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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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进一步
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
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3.3 特定资格要求
3.3.1 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若为食品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
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3.2 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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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5 个工作日),每天 8:30
至 11:30,14:30 至 17:30。
2.报名地点:潜在磋商申请人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报名(网址:
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
3.文件获取相关事宜:
3.1 报名:
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ebidcn.com),有意
参加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需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登录该平台针对本项目报名。在线报名窗口内需同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由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
3.2 报名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若为食品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通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已对公支付的文件费付款凭证。
3.3 符合条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
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4.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文件费采用对公电汇的方式进行交纳;磋商申请人须按上述方式、流程办理完
成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磋商无效。
5.采购文件发送:磋商申请人按上述流程完成报名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资
料将由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报名登记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
区永昌路北段 518 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 D29 号);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磋商申请人须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材料:在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符合竞争性磋商
文件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材料须同时包括:
4.1 电子响应文件(U 盘存储):已签字盖章的 PDF 一份和 Word 原稿一份(无
需签字盖章),U 盘上须标注 xxx 磋商单位电子响应文件;
4.2 纸质文件(壹正壹副)一份,在要求签字或盖章处进行签字或盖章;
4.3 其他需要携带的核验资料(详见文件页面 2“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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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
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
518 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 D29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2500.00 元(贰仟伍佰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
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文件费指定唯一交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文件费缴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账号:5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23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
出,文件费单据/保证金单据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内容须填写完整,字符不够的可简写,但须包含项目所有关键信息)
3.公告发布媒体
3.1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
c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采购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网站发布。
3.3 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
纳,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 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4000.00 元。
4.监督部门及电话: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党建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