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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咨询及辅助事务综合代理服务采
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咨询及辅助事务综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腾
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科泰路海伦中心 1 座 1508 号)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GL-ZB2026-01
2.项目名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咨询及辅助事务综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年
5.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年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计量单位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1
财务咨询及辅助事
务综合代理服务项
目
1
年
提供专业、高效的财务咨询和辅助事务综合代理服
务,包括协助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和管理、预决算编
制与执行分析、会计报表编制、财务档案管理等工
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
(1)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响应
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一采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前,采购人
对中标供应商已完成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
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①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②截止时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
料)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
(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
证明材料。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
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个月的,
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
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个月的,提供相关
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
承诺书)
。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对于分所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
一授权函。(提供执业证书、授权函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3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
间,下同),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320394598@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确认。
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科泰路海伦中心 1 座 1508 号。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科泰路海伦中心 1 座 150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
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及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
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 30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科泰路海伦中心 1 座 1508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