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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关于竞争选任安徽新力德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作出裁
定,受理了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徽新力德包装印务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本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
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选方式指定本
次案件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该案为“执转破”案件。安徽新力德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销售等。
二、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
理人名册》或《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应具有一定的团队规模,具备统筹协调、工作
组织、保证企业在破产期间的社会稳定等综合能力,申报机构
及其从业人员近五年以来有从事省内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房地
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经验优先;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
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
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申报机构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可通过本院民庭了解案情。
三、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
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成立时间、规模、业绩和编入法院管理人
名册情况及破产团队建设等情况;
(二)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团队、常驻人
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团队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
送达地址等;管理人履职承诺书;
(三)如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
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以及破产费用;
(四)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
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将被作出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等处
理。
四、选任规则
本院将在申报的机构中依法择优确定管理人。确定一家申
报机构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作为本案
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相关说明
(一)本案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请各机构充分考
虑以上因素,量力而行;
(二)本次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本院对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
依据。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的,可能影响其个
案考核结果。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申报机构应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17 时之前一次性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接受。未提交的申报材料
和证明材料,根据性质、作用不同,视为申报机构不符合相应
申报条件或在选评时予以考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 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机构名称(盖章)*
自有资产/注册资金(万元)*
负责人*
组织形式(合伙/国资/个人)*
注册执业律师、会计师数量
(人)*
是否设专门破产、重组事务组*
专业从事破产重整事务的从业人员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近 5 年担任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案件数量
机构简介
曾担任破产管
理人的破产案
例简介
(可附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