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皖0311破3号(2026)皖0311破3号新力德公司管理人选任(公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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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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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关于竞争选任安徽新力德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作出裁

定,受理了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徽新力德包装印务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本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

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选方式指定本

次案件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该案为“执转破”案件。安徽新力德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销售等。

二、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

理人名册》或《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应具有一定的团队规模,具备统筹协调、工作

组织、保证企业在破产期间的社会稳定等综合能力,申报机构

及其从业人员近五年以来有从事省内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房地

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经验优先;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

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

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申报机构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可通过本院民庭了解案情。

三、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

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成立时间、规模、业绩和编入法院管理人

名册情况及破产团队建设等情况;

(二)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团队、常驻人

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团队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

送达地址等;管理人履职承诺书;

(三)如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

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以及破产费用;

(四)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

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将被作出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等处

理。

四、选任规则

本院将在申报的机构中依法择优确定管理人。确定一家申

报机构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作为本案

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相关说明

(一)本案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请各机构充分考

虑以上因素,量力而行;

(二)本次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本院对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

依据。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的,可能影响其个

案考核结果。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申报机构应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17 时之前一次性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接受。未提交的申报材料

和证明材料,根据性质、作用不同,视为申报机构不符合相应

申报条件或在选评时予以考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 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机构名称(盖章)*

自有资产/注册资金(万元)*

负责人*

组织形式(合伙/国资/个人)*

注册执业律师、会计师数量

(人)*

是否设专门破产、重组事务组*

专业从事破产重整事务的从业人员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近 5 年担任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案件数量

机构简介

曾担任破产管

理人的破产案

例简介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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