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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6分钟前 | 公 开 人:张家口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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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冀07破15号决定书,指定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口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佳和公司管理人”)。佳和公司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拟面向社会选聘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张家口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刘胜(已故),实际控制人刘永岗,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通会员可解锁*9386N,注册地址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玉带山产业园区外环路西侧,经营范围包含:亚麻籽种植、销售、技术推广;食用植物油(全精炼、半精炼)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已停业多年。公司占地10亩,通过向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花园乡上花园村租赁获得,公司院内所有办公用房、厂房及附属设施为公司自建。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1、对张家口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所有办公用房、厂房及附属设施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成果需满足破产工作需要,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资质及条件
1、具备评估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并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备选中介机构名录;
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近三年来无违纪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4、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 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5、能在接到选聘结果之日起5日内,组织工作团队开展评估工作;
6、能在接受委托后30天内完成本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并适应破产案件评估工作需要;
7、承诺如中选但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并有权不支付评估费用。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签字审计人员证书复印件、拟派审计人员材料;
2、如参加过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项目,可提交业绩材料;
3、提交书面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费用、依据及是否可协商等)。
4、 报名机构需准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递交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估机构确定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定方式,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经验、工作方案、团队配备、服务承诺及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对于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及材料提交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8 时。
报名材料提交要求:1、所提交材料必须密封;2、封面注明“佳和公司评估报名材料”。
提交方式:1、现场提交;2、邮寄提交。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世纪豪园20号楼1单元7楼
联系人:霍振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家口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家口佳和管理人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