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507破14号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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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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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3分钟前 公 开 人: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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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07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时指定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嘉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为实现嘉旺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积极推进重整程序进程, 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依法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公告须知

1、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了解,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嘉旺公司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同意按嘉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接受本公告的约束并同意承担风险。

3、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下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和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嘉旺公司重整工作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嘉旺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57063A,法定代表人郭五叶,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住所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健民路71号。

经营范围:电脑及周边产品零配件、数码产品零配件、手机产品零配件、家电产品零配件及其他电子产品零配件的阳极处理、蚀刻、喷涂、丝印、喷砂、抛光、拉丝、数控加工、冲压、镭雕、钻雕、高光倒角,以上产品的表面处理、精密机械加工和以上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模具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嘉旺公司重整价值

嘉旺公司专注于电子阳极处理、蚀刻、喷涂、丝印等表面处理技术,业务覆盖精密机械加工、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的阳极氧化铝板具有良好的导热性和电磁屏蔽性能,主要用于笔记本电脑外壳、手机外壳、散热器等部件。嘉旺公司有完善的供应链体系,能够确保生产加工流程的稳定与高效。在区域内具有显著的行业地位与稳定的合作关系。

嘉旺公司名下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的《排污许可证》,该《排污许可证》系行业稀缺资源,且嘉旺公司拥有成熟的加工生产线设备和技术条件,具备重整核心价值。

三、嘉旺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机器设备设施动产、存货库存、车辆等资产

嘉旺公司名下有砂纸、铁砂、钢砂、燃料、清洗剂等化学药品在内的一批原材料存货;有电缆等构筑物设施,有光泽仪、测厚仪、激光镭雕机、半自动生产线及全自动生产线等一批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嘉旺公司名下2个机动车因扣押于昆山市人民法院。上述资产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

嘉旺公司名下有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排放物涉及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

工商资料显示,嘉旺公司名下有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8个,在审中专利1个,无效专利1个,但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权利凭证,具体以实际法律状态为准。

(三)除外资产(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的资产)

嘉旺公司名下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账面现金、 银行存款作为“除外资产”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该部分资产将用于债务人偿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除外资产”的具体金额等情况综合制定处置方案(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含公司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未决案件中后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属于债务人的应收款项、赔偿金或资产(如有)、公司对股东享有的基于出资等义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如有)等】及预付款是否纳入重整投资对价由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协商,或依法由管理人另行处置)。

如新发生或新发现影响重整的情况,管理人将根据需要调整重整投资对价范围,最终的重整投资对价范围以管理人与正式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正式重整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承诺给予无条件配合。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2)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专业人才(具有与嘉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等同类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三项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参与投资报名的联合体的主体确定后不得退出,若增加投资主体则不影响原投资主体责任承担。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一式一份(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行业优势介绍等)及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底的财务报表(如有),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字;

(2) 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为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各联合体成员按要求同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截至 2025 年8月底的财务报表(如有),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中心A座31层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方式:袁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同时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投资人提交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或者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人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意向投资人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嘉旺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嘉旺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经营方案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嘉旺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1、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30万元意向保证金不退。

2、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前十日内按照管理人要求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其他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由管理人同时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意愿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嘉旺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

(六)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2、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五、其他

1、债务人名下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账面现金、 银行存款作为“除外资产”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除外资产”的具体金额、回收可能、回收成本等情况综合制定处置方案(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含公司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未决案件中后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属于债务人的应收款项、赔偿金或资产(如有)、公司对股东享有的基于出资等义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如有)等】及预付款是否纳入重整投资对价由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协商,或依法由管理人另行处置)。

2、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嘉旺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同意按嘉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接受本公告的约束并同意承担风险。

3、管理人有权根据嘉旺公司重整案件推进情况调整意向投资人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或招募公告的其他内容。

4、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遴选规则的另行制定及公布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与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如有)不一致的,以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为准。

6、本公告仅为嘉旺公司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袁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041092215@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中心A座31层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嘉旺公司项目投资。

苏州市嘉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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