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11破4号(2025)辽11破4号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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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2
发布于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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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辽11破4号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7分钟前 公 开 人: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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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关于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辽11破4号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辽11破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申安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本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客观、公正地确定债务人财产价值,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规定,以公开比选方式遴选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案提供破产清算相关资产评估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开通会员可解锁*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海玲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营业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四十号路西、港纬五路南

经营范围:LED照明系统、电机拖动系统、供热制冷系统和配电系统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推广、检测、生产及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服务;LED产品景观照明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LED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及销售。

二、服务内容与工作要求

(一)中选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等;

2.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商誉等;

3.金融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股权投资(含长期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4.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构筑物等;

5.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6.动产:除车辆、固定资产外的其他可移动资产;

7.车辆:包括运输车辆、乘用车及其他专用车辆。

(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资产清查核实:协助管理人全面清查上述资产,核实资产数量、使用状态、法律权属及他项权利状况等;

2.资产评估: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上述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合理选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评估方法计算资产价值,并说明评估依据与假设,再根据不同资产在抛售状态下所应适用的强制变现系数确定资产的清算价值;

3.出具评估报告:出具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特别事项说明等;

4.参与债权人会议: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就评估报告进行说明和答疑;

5.配合资产处置:根据管理人安排,对拟处置资产提供价值参考、评估调整或出具补充说明;

6.其他相关工作:及时完成管理人提出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其他合理工作事项。

三、参选机构资格与承诺要求

1.资格要求:依法设立并正常执业,具备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行业惩戒记录;

2.独立性承诺:承诺与债务人不存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未了结债权债务;破产受理前三年内未为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非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等;

3.专业能力:具备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资产评估服务经验,能够组建专业团队保障工作质量与进度;

4.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全部债务人信息及案件情况负有严格保密义务;

5.费用性质:本次评估服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财产不足时,按比例清偿。报价应包含完成工作所需全部成本;

6.履约保证:承诺接受委托后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报告。若无法按期按质履约,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

四、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服务报价单:参照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资产规模,列明计费依据、费率及最终折扣率;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3.团队介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说明其在破产案件中的评估服务经验;

4.经验证明:提供近三年内承办的、尤其是企业破产清算类资产评估项目的合同关键页或评估报告封面等证明材料;

5.无利益冲突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服务方案;

7.其他认为必要的文件。

五、遴选方式与时间安排

1.文件递交: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将参选文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2.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3号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662室

3.收件人:梁斯律师

4.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请注明“申安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服务参选文件”)

5.评审与遴选: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机构的报价合理性、团队专业性与经验、服务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6.结果通知:遴选结果将以适当方式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者恕不另行通知,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六、特别提示

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与要求,并已自行对债务人基本情况及服务风险进行了合理评估。

特此公告。

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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