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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小时前 | 公 开 人:黄山朗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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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黄山朗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朗硕破管字第03号
(2025)申江破管字第0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0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山朗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硕公司”)破产清算,同日作出(2025)皖10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公司”)破产清算;两案件均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朗硕公司、申江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遴选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朗硕公司基本信息情况
黄山朗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住所地位于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北路68号黄山国际假日广场B座109,法定代表人张卫军,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务咨询;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歌舞厅服务;电子游戏服务,宠物护理;文艺演出;户外运动策划;汽车租赁;洗浴服务;美容美发;游泳服务;健身服务;会务服务;洗衣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服装、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及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及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禁止经营、指定经营、限制经营的特殊商品除外);住宿服务;美甲服务;按摩服务;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江公司基本信息情况
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住所地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北路与生态路交汇口,法定代表人寇树海,注册资本6087.87591万元。经营范围为:酒店、餐饮、休闲娱乐项目投资;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日用百货、旅游产品、五金、服装、家用电器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资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对朗硕公司、申江公司未评估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受理朗硕公司、申江公司破产清算之日为基准日的未评估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股权、车辆、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存货、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3.必要时,为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询问;
6.完成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关评估一级资质;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评估机构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4.项目主办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经验丰富,善于沟通;
5.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
6.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1—3人进行项目驻点;
7.具有处理企业清算、破产重组相关问题的经验,熟悉破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优先。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本次竞选的评估机构须在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纸质版2份)及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材料内容如下:
1.有效的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及人员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所知悉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评估等符合准则规定;
(3)项目负责人及主办人员在承办期间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相关报告;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项目成员组成及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业绩及从业资质证明等、机构类似业绩、初步工作方案(能够体现自身实力、思路和特长)、报告预计出具时间、报价以及是否接受报酬支付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等;
请参选机构按照以上顺序准备、装订报名材料。参选机构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已经中选后发现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取消中选资格,因此给朗硕公司、申江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开展产生影响、导致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五、机构选定
1.管理人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在报名机构中选择责任心强、效率高、有实力、收费合理且具有处理类似业务丰富经验的中介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评估工作,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可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2.本次招募采取书面评选,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管理人、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3.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4.选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还。
六、特别声明
1.管理人保留根据评审情况调整选聘数量或宣布选聘无效的权利,并对本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
2.参选机构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或中标资格;
3.无论选聘结果如何,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4.本次选聘工作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的监督;
5.评估机构的报酬待资产变现并实施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在此之前能否支付及支付比例管理人不予承诺和保证且申报机构接受管理人对评估报酬的调整。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30时止, 接受申报材料的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30。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267号华地金融中心A座5层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卢律师;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黄山朗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