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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6分钟前 | 公 开 人: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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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2026)兰星破管字第18号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甘01破申16号民事裁定,受理债务人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纤维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甘01破1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兰迪(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确保蓝星纤维公司重整工作有序推进,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从甘肃省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备选机构名册中要约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投标截止,管理人共收到三家符合资质条件的审计机构、三家评估机构向管理人提交的书面报价。管理人在上海兰迪(兰州)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邀请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要求,综合考量报价、资质、业绩、工作方案等因素,经会议讨论确定了审计、评估机构,并将结果报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选定的蓝星纤维公司破产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公示如下:
1. 审计机构:兰州三勤会计师事务所
2. 评估机构:甘肃新金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入选机构承诺:合同签署后先行进场工作并按照管理人要求时限提交工作成果。服务费用以实际工作量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服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报债权人会议审议和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或发送书面异议至指定邮箱,异议人需表明身份和说明异议理由。如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联系人:贾玉雯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付璐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本公示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