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川0116破25号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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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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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30分钟前 公 开 人: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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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川0116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涛对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涌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川0116破25号之二决定书,指定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汇涌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经请示双流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汇涌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谷咏,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6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批发;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肉零售;牲畜销售;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新鲜蔬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管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汇涌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了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汇涌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其他公司共同设立了陕西隆芯汇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选聘的目的

本次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目的在于有序推进汇涌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核实汇涌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并为开展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审计的主体范围

本次选聘中介机构审计的范围包括汇涌公司及其设立的分公司(以下统称“汇涌公司”)。

四、参选机构的资格条件

(一)已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二)参选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审计业务的资质证书。

(三)参选机构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4人,并且人员应具备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四)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参选机构近五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具有破产案件的审计相应经验;

(五)参选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六)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五、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

1.对债务人的财务情况进行破产案件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完成期限要求:自中选并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股东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2) 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对外债务情况;

(4) 资金流向情况;

(5) 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医保费用缴纳情况;

(6) 核查对外应收款项情况;

(7) 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汇涌公司财产等情况;

(8)配合其他机构的工作;

(9)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2.按照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就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就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及潜在债权人;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针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以及职工债权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并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等。

4.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询问。

5.协助为债务人处理记账和纳税申报相关事宜。

6.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须组织工作人员在选后3个工作日内(暂定,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入驻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二)审计工作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应提前书面提出延期,并阐述理由。

(三)审计机构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专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按照管理人的要求逐项核实、落实重点事项。

七、比选程序

1.本公告将同时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四川省及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2.自本公告首次发布当日起至第10个工作日17时00分为资格确认时间(遇全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凡在该期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为候选中介机构;

3.管理人将组织召开中介机构比选会,综合评比中介机构提交的资料,根据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4.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

八、服务费用说明

(一)服务费用报价为本次选聘的重要考量因素,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方式报价(含税价),报价中应包含中介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差旅费、食宿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报价,报价金额和项目应当明确。

(二)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最终选定的机构需垫资开展工作,服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经法院批准后予以支付,具体由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

(三)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参选的审计机构应当综合考虑本案所涉及的工作量进行报价。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五)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如本项目破产程序中因对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报告过期等原因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六)报名机构承诺,若被确定为中选机构,报名机构无条件接受二次价格磋商,如拒绝参与磋商的,视为中选无效并取消中选资格。

九、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准备本次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报名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材料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封面及落款处应加盖公章,全部文件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纸质版应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报名机构单位公章。

(一)封套上应写明:

报名文件名称: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

报名文件报名机构名称:

报名机构地址:

报名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参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见附件)

1.参选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选机构简介;

3.参选机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报价函;

6.保密承诺书、参选承诺书、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7.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参选机构近五年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参与破产企业审计工作经验、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职责分工等;

10.其他说明,包括参选机构及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不应担任本案参选机构的情形的说明。

参选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顺序编制参选文件,如因参选机构未按照上述顺序编制参选文件导致漏评错评的,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十、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机构应最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提交封套密封的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三泰魔方B1栋5楼

电子邮箱:403762502@qq.com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撤回报名

在报名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前,报名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报名材料,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报名机构撤回已递交报名材料的书面通知应由报名机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扫描件后,向报名机构回复确认撤回的邮件。

十一、评审程序

(一)资格初审

管理人将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初步审查报名机构是否符合参选条件。符合参选资格的报名机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评审

报名期满后,由管理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进行书面评标。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及声明

(一)参选机构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述全部内容。

(二)管理人将组成评选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家中选及备选机构。

如中选机构不签订协议或在协议签订后不履行委托协议导致合同解除的,管理人可决定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三)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如需查询结果,可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后联系管理人。

(四)审计机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如因案件原因,经管理人决定不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如根据案件情况,管理人决定仅开展其中的部分工作的,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量据实调整最终结算金额。

(五)为提高选聘效率,如果报名参选的机构低于三家的,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可以从中确定入选机构,不再重新进行选聘。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管理人有权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也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再次公开选聘。

(六)参加本次评选的机构须对从本次选聘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七)本公告由汇涌公司管理人编制,本公告中所列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本次选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汇涌公司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选聘程序。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参选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汇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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