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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2分钟前 | 公 开 人:云南鼎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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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询价函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3)云0127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林化工)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3)云0127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云南鼎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杨林税务分局向杨林化工出具嵩杨林分税通[2025]48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对杨林化工自2003年改制至今期间存在的购销差异、资本溢价退还以及涉嫌伪造成本支出等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核查。该事项专业性强、时间跨度长,为依法合规完成税务核查并配合税务机关后续工作,经清算组与税务机关沟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向嵩明县人民法院汇报后,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税务师事务所承担专项核查及相关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3万元,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中铬黄、柠檬黄、三醋酸甘油脂、903型快速增塑剂、三氧化二铬的生产销售;汽车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李祖荣(已故),现有股东2人,分别为李会敏(持股比例54.9922%)、杨菊花(持股比例45.0078%)。
二、选聘对象资质及要求
参与报价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已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3.能够组建专业稳定的服务团队,承诺至少指派4名注册税务师及4名助理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处理复杂涉税事项的丰富经验。
4.具备企业改制、清算涉税核查或类似复杂税务事项处理经验者,在评审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范围与要求
(一)工作范围
主要依据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详见附件三)所涉内容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1. 核查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改制至今的购销差异涉税疑点;
2.核查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改制至今的资本溢价退还涉税问题;
3.核查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改制至今的涉嫌伪造成本支出等涉税风险疑点,服务过程及要求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根据核查结果,整理、归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专项核查报告及说明文件;
5.协助清算组就核查情况与嵩明县税务局进行专业对接、沟通及解释说明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团队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
2.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并提交初步工作成果。非因委托人原因导致超期的,清算组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3.提交的工作成果应事实清晰、依据充分、结论明确,能满足税务机关的审查要求。若成果质量无法达到税务机关认可,清算组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不支付费用;
4.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接受清算组的合理监督与协调,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5.按照清算组的要求,履行需由税务师事务所协助清算组完成的其他职责。
四、费用支付
1.本项目服务费采取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函所述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交通、文印、管理等一切费用,服务期间不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2.服务费属于强制清算费用,将在杨林化工破产财产分配阶段依法予以优先支付;
3.无论强制清算程序中对工作内容进行何种必要调整,服务总价不再变更;
4.服务团队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税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五、报价材料递交要求、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材料递交要求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报价函》(附件一);
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附件二);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本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格或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材料递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将上述材料制作成壹份电子版(PDF扫描件)与贰份纸质版。
电子版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发送至邮箱:dingyeqingsuan@163.com。
纸质版请密封后(信封注明“杨林化工税务核查报价材料”及报价单位名称)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至以下地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五大道8幢B座1216室
收件人: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官炜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仅可有一家参与本次报价;
2. 本次询价不构成清算组必须与任何报价方签约的要约或承诺;
3. 所有递交材料不予退还,清算组承诺对其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4. 本函及附件构成选聘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函告。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承诺函
附件三:嵩杨林分税通[2025]48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
云南杨林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三 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下载
附件一 报价函.docx 下载
附件二 承诺函.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