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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5分钟前 | 公 开 人: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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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破产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本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之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以下简称“计算机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案。同日,长清区人民法院指定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清算组担任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高效推进计算机公司破产程序,客观、公正地反映债务人财产价值,为财产处置、重整计划制定或债务清偿提供定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现拟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以下简称“计算机公司公司”或“债务人”)系*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股份合作制公司,住所地为济南经济开发区计算机科技工业园(晶恒路以北、东环路西侧),法定代表人为秦旭昌,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可燃气体检漏仪、探测器、控制器、机电一体化产品、仪器、仪表、电磁阀、绝缘法兰、接头、开关电源、机械零部件、供暖设备、燃气调压设备、过滤器、煤气表、燃气器具及设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以上不含信息安全产品、特种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消防工程施工;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气体报警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防腐工程技术服务及配套设备安装(以上不含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货物进出口。(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二、工作范围
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协助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对截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评估基准日:暂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最终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在建工程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等)及其他可能需要评估的财产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按照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或应债权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完成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评估工作事项。
具体评估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选聘条件
1.申报机构须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入选山东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备案名录;
2.申报机构需信誉良好,申报机构及拟派驻人员得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评估机构的情形,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拟派驻的评估师等人员在数量和能力上均能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保证案件办理期间的工作人员与报名服务团队名单一致,非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4.申报机构需具备丰富的企业价值评估、破产企业资产评估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承接并完成的至少2个破产案件评估项目实例及相关证明;
5.申报机构拟派本项目须为注册资产评估师3人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
6.申报机构须与计算机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7.申报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工作要求
1.评估报告出具时限:聘用机构应在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在管理人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报告;
2.因对评估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根据计算机公司破产程序需要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告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其应收取的费用相应调减,如给管理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选聘的评估机构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开展工作,作出专项报告,否则,管理人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
1.发布公告: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选聘公告。
2.机构报名: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管理人指定邮箱825291709@qq.com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文件名以“案件名称+拟参加竞选机构名称”命名,并同步寄送纸质盖章版资料一式十份。(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C座25层,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报名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提交申报文件一式十份,以及相应的证件、材料。申报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业绩等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况及材料,及入选山东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备案名录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机构应提供近三年至少2件以上企业破产案件评估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3.申报机构团队负责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执业证照、执业经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4.申报机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时间节点、难点分析以及风险提示等;
5.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6.申报机构根据本案的工作内容、要求等拟定报价方案,本次申报只接受固定金额的报价方案(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担任评估机构情形的声明;
8.凡参与本案公开选聘的评估机构,应对本案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保密,并应在申报书中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9.拟参与本案评估机构团队的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七、服务费用的支付
1.报价方式:申报机构应报出完成本项目全部评估工作的固定总价。该总价应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如差旅、食宿、通讯等)。
2.支付方式: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后,支付款项。
3.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将优先从债务人财产中支付。最终的支付方案以与管理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特别说明
1.评选结束后,管理人只通知被选定聘用的机构,未聘用的机构不再通知。
2.本公告对申报机构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撤回本公告,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管理人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破产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