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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9分钟前 | 公 开 人: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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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2020)粤20破176号】,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切实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管理人现按照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属地政府指引依法开展项目一期续建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一期竣工验收备案。经征询工程专业机构及属地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开展外墙修复工作需先行变更原建筑规划。
现管理人公告规划变更事项如下:
变更世宝广场1-7幢外墙材质,将原来外墙饰面砖变更为颜色相近的外墙漆(涂料)。
请世宝广场1-7幢购房人认真审议及表决同意规划变更事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将征询意见表交到管理人处(以收到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万隆】关于变更世宝广场1-7幢外墙规划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