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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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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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刚刚 公 开 人: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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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曾章波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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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青白江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作出(2025)川 0113 破申 16 号《决定书》,决定对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川 0113 破申16 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 临时管理人 ”)。为了顺利推进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利益,特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不构成要约,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请意向投资人自行查询和尽职调查。

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各投资人应谨慎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和案件需要合理调整招募进度、方式等相关事项,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终止投资人招募,调整招募要求等。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登记情况

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于2008 年 2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周红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55937H,注册资本为 3160 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周红健,持股比例 46.1709%;罗娅,持股比例 30.2215%;成都宏达志航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6.962%;叶思成,持股比例 5%;孟忠伟,持股比例 4.5%;成都大川商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4.1456%;周训武,持股比例 2%;李健,持股比例 1%。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与安装;机械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设备配件;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类);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

债务人主要资产为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夫北路29 号的土地、厂房、办公楼、机器设备、12 项发明专利、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三)负债情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债权申报工作尚未完成,根据目前获悉资料,债务人的负债总额约为5535 万元(具体以临时管理人后续审查和法院最终裁定确认债权金额为准)。

三、投资人报名条件

为保障债务人预重整、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名成员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联合机构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四、投资模式

本次招募的投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共益债投资以及其他合法公允的模式。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成功后与临时管理人磋商具体投资模式。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本轮招募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在 2026 年 3 月 6 日 17:00 前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以临时管理人签收纸质材料时间为准。临时管理人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575 号中海国际J 座 14 楼张睿收,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由牵头成员汇总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应包含主要业务情况。

(3)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主体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主体为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公司现行章程复印件以及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4)若由代理人报名,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

(5)意向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投资人、缴纳投资诚意金。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自然人参与投资的,需签字捺印。

(二)缴纳投资诚意金

投资诚意金为 100 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 17: 00 前缴纳投资诚意金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2

开户行: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投资诚意金仅作为管理人考察意向投资人诚意使用,不代表确定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身份。在预重整期间作为意向投资人但重整期间未能被确定为本案的重整投资人的,或本案未能成功转入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也将无息退回投资诚意金(不计息)。

若本案转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债务人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意向投资人支付的投资诚意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三)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报名结束后,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开展投资人遴选工作,确定本案的意向投资人,并与其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若只有一个投资人,临时管理人与该意向投资人沟通后可直接与该意向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若有多个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与多个意向投资人沟通,争取对债权人、债务人最有利的安排,以意向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来确定本案的意向投资人,并与其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本案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与意向投资人的沟通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调整投资协议(原则上投资条件变更不得更不利于债务人和债权人)。重整投资协议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生效要件。

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管理人均保留继续招募投资人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 曾章波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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