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冀0609破6号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9分钟前 公 开 人: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7次

打印

分享

河北日力吊索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日力破管字第14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6破申10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水支行对河北日力吊索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开通会员可解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6破申10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令日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开通会员可解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609破6号决定书,指定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日力公司管理人。为全面分析日力公司财务状况,评估日力公司资产价值,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日力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凌角桥村西,法定代表人谢嘉傲,注册资本5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钢丝绳、吊索具、吊装绳索具、冶金起重机、起重机专用配套件、轻小型起重设备配套件制造;起重滑车、手动葫芦、电动葫芦、焊丝、金属链条销售;机械零配件加工;五金产品、钢材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机关为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债务人日力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2、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情况;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8、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9、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0、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金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列明披露;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审查债务人破产案件受理之日前一年内及破产案件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支付情形。审计机构应重点审计债务人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债务人与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7)债务人拖欠职工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偿金及利息等;

(8)债务人融资包括并不限于自然人借贷情况及本息偿还情况。

(9)根据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应当按上述审计要求进行审计,并披露于报告之中。

(二)评估机构

对债务人日力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日力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对日力公司字号、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根据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审计、评估机构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的评估师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四、审计、评估费用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付费采用先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审计、评估费用纳入破产费用,待破产财产变现后,在破产财产分配时统一支付;

3、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具有相关业务经验和审计、评估资质;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破产审计、评估业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与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债权人、管理人及其成员、本案审理法院不存在应当回避情形。

六、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次拟参与业务相关的业务团队负责及核心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参与项目、学历、职务等)、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参与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的业绩证明材料);

5、本项目工作方案;

6、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付方式,签订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其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破产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符合相关准则规定等;

(4)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5)保证出具的报告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形成,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说明出具的审计工作;

(8)承诺报告内容准确、全面;

(9)承诺法院或管理人对审计、评估机构提出合理要求,审计、评估机构不调整或拒绝调整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申报人应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加盖报名人公章及骑缝章。

七、报名方式

1、邮寄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东路999号支点汇智国际A座7层东侧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温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为,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确定入选机构,申报机构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的业绩、经验及规模作为评选的首要、重要、优先条件。如果报名参选的审计、评估机构仅有一家,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该报名机构为入选机构;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参加本次评选的机构须对从本次选聘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6、本次审计、评估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日力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