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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1分钟前 | 公 开 人: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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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何木森的申请,裁定受理深圳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台电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为新光台电子公司管理人,案号为(2026)粤0307破29号。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拟采用摇珠方式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为新光台电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光台电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资料情况
(一)新光台电子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31008W,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工业大道126号101-601、128号,注册资本为5270万元(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陈辉,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永续经营。
截至目前,根据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新光台电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具体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陈辉 |
1933 |
36.6793% |
| 黄传丽 |
1070 |
20.3036% |
| 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 |
300 |
5.6926% |
| 牟立平 |
270 |
5.1233% |
| 徐波 |
247 |
4.6869% |
| 北京乾景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3.7951% |
| 杨东 |
170 |
3.2258% |
| 王丹彤 |
140 |
2.6565% |
| 魏忠赞 |
100 |
1.8975% |
| 陈彩微 |
100 |
1.8975% |
| 范昌玉 |
100 |
1.8975% |
| 黄佰山 |
100 |
1.8975% |
| 殷明泉 |
70 |
1.3283% |
| 刘丹 |
60 |
1.1385% |
| 游宏菱 |
50 |
0.9488% |
| 王文伟 |
50 |
0.9488% |
| 刘海明 |
50 |
0.9488% |
| 李守祝 |
50 |
0.9488% |
| 舒伟 |
50 |
0.9488% |
| 田钦 |
44 |
0.8349% |
| 荣超 |
30 |
0.5693% |
| 汤金兵 |
30 |
0.5693% |
| 成琦 |
30 |
0.5693% |
| 段美满 |
16 |
0.3036% |
| 黄轶文 |
10 |
0.1898% |
| 合计 |
5270 |
100% |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显示屏封装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为LED显示屏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许可经营项目为发光二极管、LED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LED模块、LED模组、LED数码管、LED发光管、LED灯饰照明、LED系统显示屏的生产与销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
(二)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新光台电子公司现有*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有会计凭证约620册,其中部分月份存在缺失。
二、选任审计机构条件、工作内容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职业资质;并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
2.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2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以委托合同、审计报告正本为据);报名单位至少有3名注册会计师;
3.报名单位拟派出项目团队工作人员近2年内办理过破产审计工作;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5.报名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报名单位可在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调整审计费用。
(二)工作内容
1.对新光台电子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清算工作的需要,对债务人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应收类款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及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3.对债务人的应收类款项采取积极的函证方式逐笔函证,对未回函单位须实施替代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5.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三)承诺事项
1.报名单位应保障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审计和其他各项工作。
2.在被选定为审计机构之日起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新光台电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3.人民法院、管理人、新光台电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审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三、审计费用及违约责任
(一)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破产审计工作惯例,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
2.破产案审计费用于新光台电子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二)违约责任
1.违反约定期限提供审计报告,每逾期一天审计费用扣万分之五。
2.审计机构未经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管理人有权更换审计机构。
四、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协会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管理人联系人:曾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机构选定
摇珠后,请中签的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破产案件审计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报价、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服务方案、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参加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关于与新光台电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服务机构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服务方案等事项,择优选定一家中签机构,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新光台电子公司审计机构摇珠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