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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9分钟前 | 公 开 人:武汉峡江长航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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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峡江破管发字第3号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武汉峡江长航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峡江长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有效厘清峡江长航公司资产状况,管理人拟公开招募评估服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峡江长航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为陈璋,公司注册资本为1632.027379万元。峡江长航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75号武轮大厦10楼,经营范围为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水上运输服务;大件运输代理;集装箱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港口物流服务;船舶代理;铁路、公路、水路货物联运代理;船舶及船用机械、电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参选评估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组织对峡江长航公司资产的盘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股权投资、办公用品以及现存放于武汉市新洲区、汉阳区、江汉区等地的半成品船舶、设备、办公设备等资产(以实际情况为准)。
2.对峡江长航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涉及抵押、质押或管理人重点关注的其他资产评估情况作出说明,或出具补充意见。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及特定资产的评估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4.与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评估机构委托合同为准。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且系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3.与峡江长航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评估的利害关系。
4.响应管理人对于本项目完成及付款时间、报告内容等服务要求,具有船舶等资产评估经验的更佳。
5.同等资质情况下,报价优惠者优先。
四、参选机构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选机构应当提交项目报价函和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建议参选机构采取一口价,即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要求评估报告的总费用(人民币,含税),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利润等,且在服务期内固定不变。
五、评选方式
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业绩、报价金额等因素综合考量,择优选任。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与其直接进行磋商。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六、特别说明
1.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2.除报价函所列费用之外,因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进行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向管理人工作人员了解峡江长航公司的初步情况。
4.本次评估费用总额要求限额在8万元以下。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峡江长航公司管理人所有。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选单位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工作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管理人邮箱:1951281793@qq.com
联系地址: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武汉峡江长航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发3号文【峡江长航】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