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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2分钟前 | 公 开 人:辽宁中维吉佳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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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2026)辽11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辽宁亿方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辽1104破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中维吉佳律师事务所为辽宁亿方公司有限公司管理人。为推进相关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有序、高效开展,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外选聘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辽宁亿方公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辽宁亿方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系由赵策和赵惠斌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211121567564392D,注册资本10544万元,其中赵策认缴出资9500万元,占比90.0986%,赵惠斌认缴出资1044万元,占比9.9014%。
亿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福全,经营范围为甲基叔丁基醚;石油气[液化的]:异丁烷:异辛烷生产、销售;一般危险化学品类:柴油、汽油、3号喷气燃料、异丁烯、1-丁烯、环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异辛烷、丙烷、丙烯、1,3-丁二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戊烷、液化石油气、异丁烯、正丁烯、【燃料油、碳四、碳五、轻芳烃、反丁烯、顺丁烯、工业已烷、粗芳烃、轻质液体石蜡、无环烃混合液、粗异戊烯、混合苯、均四甲苯、异戊烷、粗戊烯、稳定轻烃、凝析油】(闪点<61°C)不带有存储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道路沥青、重质燃料油、变压器油(0°C、10°C)、有机热载体批发(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状态为存续,财务处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审计基本事项
(一)审计工作范围
1.审计机构应全面核查亿方公司在以法院受理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并向管理人出具为破产清算服务的审计报告;
2.重点审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可回收性;
3.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情况,重点审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并说明原因;
4.协助管理人计算职工补偿款、社保和报销款的情况,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非正常收入;
5.协助管理人审查的股东认缴出资是否实缴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行为;
6.审查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明细及金额,并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
7.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个别清偿)、第三十一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可撤销行为)、第三十二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个别清偿行为)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的情形;
8.协助管理人进行清算期间的税务申报,清理亿方公司清算工作前后全部税费,完成公司各项税务清算工作;
9.协助管理人开展财产变价过程中各项税务合规性工作,直至取得清算证明;
10.协助管理人进行清算期间的账务处理工作,确保变卖资产及时入账,保障债权人、管理人等各方利益。
(二)工作要求
1.按照清算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限期及要求完成对亿方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清算审计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审计工作有关的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意见;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清算审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按照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就审计报告及相关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5.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由审计机构配合的事项。具体审计内容、要求及时间节点以委托协议为准;
6.报价为完成全部审计工作的整体含税包干价,报价需载明的收费包干价金额,在破产清算处置期间有处置回款后可分配相关费用。
三、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亿方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参选审计机构须具备审计机构从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
(三)参选审计机构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没有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四)参选单位及团队成员与亿方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五)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审计机构优先考虑;
(六)参选审计机构至少能提供5份近三年有效的清算审计或司法审计的业绩,业绩多者优先考虑;
(七)能够接受先行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阶段一次性支付;
(八)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尊重委托人安排,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四 、参选文件编写要求
(一)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中做出的承诺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参与破产清算或司法鉴定相关案例业绩及证明材料;
4.最近三个年度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
5.服务方案;
6.承诺书;
7.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选聘材料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方式:邮寄
(三)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封面须加盖受邀单位公章;
(四)受邀单位应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参选文件;
(五)参选文件接收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兴花园6区9号商网辽宁中维吉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裴屾、杨皓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兴花园6区9号商网辽宁中维吉佳律师事务所
六、评选规则和程序
参选文件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组成不超过5人的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将综合审计机构的完成工作期限、资质、规模、业绩及报价等因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任亿方公司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
七、特别说明
(一)拟参选机构需要了解本项目相关信息,可向管理人来电咨询。
(二)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材料确定选聘结果,获选机构应在接到获选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及委托合同,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获选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审计机构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且管理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
2.工作程序违法;
3.工作成果的依据不足;
4.拒不提供报告或者故意拖延提交报告时间;
5.提供虚假、不实报告;
6.违反行业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其他情形。
(四)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需要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审计费用。
(五)对本邀请公告并非采用招投标形式,不适用招投标相关法律,本选聘公告的未尽事宜,由管理人依法予以解释。管理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相关安排的权利,保证程序的公平、公正。
辽宁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