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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4分钟前 | 公 开 人: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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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周律师;王律师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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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荣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公 告
(2026)鄂金荣发破管字第003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鄂0112破申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市荣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以(2026)鄂0112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担任荣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高效推进荣发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全面核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分别选聘具备资质和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现将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荣发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登记情况:荣发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明富,住所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革新大道6号(13)。
2.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及初加工等。
3.资产及经营概况(基于管理人现掌握资料):公司拥有工业用地一宗(面积21,126.75平方米)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约18,152.97平方米(主要为倒班楼、仓库、生产车间等),机器设备158项,以及“富运”“香八宝”等7个注册商标。
截至破产受理日,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约为14,147.44万元,负债账面价值约为6,625.3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约为7,522.10万元。2023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2,203.10万元。目前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生产经营处于受限或间歇性状态,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荣发公司破产受理日之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的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
(2)核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3)审计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或虚构债务的行为;
(4)审计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
(5)审计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个别清偿行为;
(6)审计公司与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担保等关联交易情况;
(7)审计公司各类资产的构成、变动及现状;
(8)对应收款项的形成依据、可收回性进行专项说明,协助管理人进行追收;
(9)全面审计公司负债情况。
2.协助管理人调查、核实职工债权;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就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协助管理人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工作;
5.完成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提出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评估工作内容
1.对荣发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存货、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
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实地勘查、盘点与核实,分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
3.根据破产程序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可就特定资产或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出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询问。
5.对资产处置提供专业意见,协助管理人制定财产变价方案,并在资产处置后协助进行交接。
6.完成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提出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三、工作完成时限
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应分别在中选并签订委托合同后 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具体时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已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名单库(机构住所地应在武汉地区)。
3.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荣发公司、管理人、主要债权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
4.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重大诚信不良记录。
5.熟悉企业破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具有企业破产案件审计或评估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及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80号中南大厦13楼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周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提交文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并密封,封面注明“审计机构报名材料”或“评估机构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需载明机构简介、拟派团队、工作计划、报价等);
(2)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4)湖北省高院入围名单库证明文件;
(5)近三年从事企业破产审计或评估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6)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简历及资质证明;
(7)服务报价方案及报价承诺函;
(8)无利害关系及诚信承诺函。
六、评选方式
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经验、团队配置、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结果将另行通知。未被选聘者材料恕不退还。
七、特别说明
1.最终中选机构须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业务。
2.审计、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资产变现后根据管理人报请法院批准的方案支付。
3.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需要调整工作内容或要求出具补充报告,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本公告所述荣发公司情况基于现有材料,仅供意向机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及承诺。
欢迎符合条件、经验丰富的审计与评估机构踊跃报名。
武汉市荣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元月二十九日
【荣发】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