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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分钟前 | 公 开 人: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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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余律师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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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裁定受理(2025)沪0115破243号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科宝智慧”)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运用市场化机制识别重整价值、提升财产处置效益,在上海浦东法院监督指导下,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一)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8号楼2层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1240万元
主营业务:尿液分析仪及相关配件
经营状态:*开通会员可解锁*停止经营,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
公开查询显示,科宝智慧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排污登记凭证。
科宝智慧法定代表人自述,科宝智慧主营智慧医疗设备,是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拥有多项核心专利技术及成熟产品体系,市场也遍及30个国家和地区,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具备真实经营基础与市场价值。
可登录科宝智慧网站“http://www.cobio-tech.com/”查阅科宝智慧在上海浦东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前的企业介绍。
(二)资产情况
1. 货币资金:管理人已接管少量债务人货币资金,约3万元,但均已用于支付仓储费等管理人履职产生的费用;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管理人接管到的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仓储费、审计费等费用,持续产生的仓储费暂由管理人垫付。
2. 无形资产(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不再缴纳年费、官费、恢复费等维护费用;以下权利状态仅供参考,请自行查询相关权利的最新状态):
(1)著作权:
(2)专利:
(3)商标:
3. 存货、设备情况详见附件。
4. 应收款项:尚待审计。
5. 对外投资:持有慧医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科宝金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5%的股权。
经初步核查,债务人无不动产、车辆等重大资产。
(三)负债情况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确认90笔债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8,082,127.52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986,058.46元;职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044,637.96元(含列为优先清偿顺序的社保费的个人部分为人民币 970,328.28元);社保费用单位部分和税收的债权金额人民币2,594,262.35元;已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7,432,135.79元;已确认劣后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5,032.96元。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暂缓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为4,989,838.47元,共7笔,其中4笔债权因构成复杂、债权人申报较晚正在补充证据而暂缓确认,3笔债权因主体、证据涉及境外公证认证而暂缓确认。
科宝智慧最终的负债情况以管理人审核、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为准。
(四)相关情况的披露
1. 科宝智慧原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8号楼2层201室仅留部分场地用于仓储科宝智慧实物资产(由管理人与出租方签署不定期租赁合同,现仓储费由管理人垫付),剩余场地已被出租方收回、重新装修;
2. 科宝智慧的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是否仍有效、能否延续的情况不明;
3. 科宝智慧原经营地变更的情况是否影响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有效性、延续可能性的情况不明;
4. 若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效力存在问题或者无法延续,可能导致科宝智慧无法生产经营;
5. 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暂未开展;
6. 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不再缴纳无形资产的年费、官费、恢复费等维护费用,部分无形资产可能存在无效、失效、失权等情况,需要自行查询相关无形资产的最新状态;
7.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归集的科宝智慧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审计费、评估费、仓储费等破产费用,目前仓储费由管理人垫付;
8. 科宝智慧最终能否转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预招募须知
1. 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科宝智慧资产、负债等情况,或需对科宝智慧进行尽职调查的,须在缴纳保证金后签署《保密承诺函》。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 意向投资人独立作出投资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 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预招募期限或终止意向投资人预招募,不构成违约。
5. 本次预招募所涉科宝智慧的资产等以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接手时的现状为准。
6. 科宝智慧若进行破产重整,是否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投资人须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机关进行沟通。
科宝智慧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是否有效、能否延续不明,可能被监管单位列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而被清退,丧失医疗器械相关资质,亦可能因被列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而无法进行股权变更。
7. 不符合条件参加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管理人对科宝智慧资产/股权等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科宝智慧资产/股权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科宝智慧资产/股权等实际情况,了解科宝智慧资产/股权所在地的产业导向,并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科宝智慧资产/股权等全部事项的现状确认,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科宝智慧资产/股权等全部事项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9. 为识别科宝智慧重整价值和可行性,需要对科宝智慧开展审计和评估工作,同时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如后续转入重整等程序将会暂缓变价科宝智慧的财产,在此过程中将持续产生仓储费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归集的科宝智慧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审计费、评估费、仓储费等破产费用,故意向投资人需垫付350,000.00元(以下简称“破产费用垫付款”),若上海浦东法院裁定本案转为破产重整程序,且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的,该中选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破产费用垫付款将用于支付科宝智慧的审计费、评估费、仓储费等破产费用。后续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确认的重整计划或分配方案清偿破产费用垫付款;若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垫付款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无法清偿的风险(特别说明:该条所述破产费用垫付款系垫付性质,非借款,按照实际垫付金额清偿,不计收利息)。
10. 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保证金,已支付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11. 科宝智慧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科宝智慧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1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届满日管理人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管理人联系人:余律师,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三、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 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与本次重整规模、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科宝智慧资产规模和资产现状相适应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4. 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科宝智慧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了解行业规划要求等相关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止(节假日不顺延)。
2. 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参与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以及与经营计划有关的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等。
(3)《垫付破产费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 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5)与意向投资方案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6)符合预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保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预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 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yushaoqin@fjlhlaw.com,邮件标题请按以下格式注明“科宝智慧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文件-(公司名称)”,同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处(收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34层,联系人:余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示:纸质材料须在截止日前送达,逾期视为未报名。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二)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意向投资人未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自动退出。
账户名称: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洛川东路支行
账号:436489949652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及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但最迟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之前结束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前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保密承诺函》并足额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不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科宝智慧及其资产/股权、与科宝智慧有关的、与本案有关的当前的一切现状、经营风险,后续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独立承担。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和支付破产费用垫付款
意向投资人应在不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意向投资方案》并需向管理人账户(详见本条第(二)款账户信息)支付破产费用垫付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小写:350,000.00元)。
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并支付破产费用垫付款后,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破产费用垫付款予以无息退还。
逾期未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或虽已提交《意向投资方案》但未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足额支付破产费用垫付款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本次预招募。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科宝智慧及其资产/股权、与科宝智慧有关的、与本案有关的当前的一切现状、经营风险,且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意向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2)简要陈述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并载明联系方式等。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4)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待确认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的处理方案等。
(5)向管理人提交最终版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时间节点。
(6)若为联合体投资人的,联合体各方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意向投资人应在截止期限之前将《意向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yushaoqin@fjlhlaw.com,同时将《意向投资方案》纸质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处(收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34层,联系人:余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遴选评审
1.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中不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如科宝智慧得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前述意向投资人将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后续遴选程序。
2. 如科宝智慧得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则管理人将于上海浦东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在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中,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由管理人另行公布),依法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破产费用垫付款处理
1. 若在本预招募公告要求的《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则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破产费用垫付款将在《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按照原路无息退还至意向投资人。
2. 如上海浦东法院裁定本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对于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的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若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的,该中选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破产费用垫付款将用于支付审计费、评估费、仓储费等破产费用,后续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确认的重整计划或分配方案清偿破产费用垫付款;若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垫付款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无法清偿的风险(特别说明:该条所述破产费用垫付款系垫付性质,非借款,按照实际垫付金额清偿,不计收利息)。
3. 若上海浦东法院未裁定批准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的,已经缴纳的保证金、破产费用垫付款由管理人在法院出具相关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保证金、破产费用垫付款。
5. 如上海浦东法院裁定本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若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被确定为中选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作为科宝智慧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破产费用垫付款将按照本条第(六)款第2点处理,管理人将在上海浦东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或放弃招募重整投资人。
6.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权属争议
对本次预招募所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预招募公告结束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
(二)其他注意事项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预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科宝智慧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了解报名资格、委托代理、保证金、破产费用垫付款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支付保证金,但应确保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对彼此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科宝智慧资产及股权等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科宝智慧资产及股权等的瑕疵保证责任。除预招募公告披露外,意向投资人应对科宝智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无效、医疗器械资质无效或者无法延续等瑕疵或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科宝智慧资产/股权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部分或全部的材料,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接受本预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在预招募公告结束前中止、撤回、终止预招募,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管理人预招募/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上海浦东法院的监督。
六、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联系人:余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ushaoqin@fjlhlaw.com
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保密承诺函.pdf 下载
附件:科宝智慧存货、设备清单.pdf 下载
附件 垫付破产费用承诺函.pdf 下载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科宝智慧).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