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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9分钟前 |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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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张欣、陈媛媛、朱云霞、张红、蒋佳、何嘉燕以祥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申请对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祥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三中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沪03破12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祥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三中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随机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祥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管理人”)。
为全面核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祥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547617,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99弄5号1层,法定代表人为凌和兵,经营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 对债务人截止破产受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审计出资缴纳情况,对资金异常外流情况进行核查和披露;
(2) 审计自成立日期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 审计负债情况,参与债权审核中的财务核查工作;
(5) 审计大额资金流向及债务人与股东、下属公司、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东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恒巨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智想大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上海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佳源申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在内的相关主体之间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对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6) 审计欠付职工工资、欠缴社保、医保、公积金费用情况,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7) 审计历年各项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针对债务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出具意见;
(8) 审计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9) 核查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等情况;
(10)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财务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2. 核查、披露债务人的账外资产;
3. 负责盘点、调取债务人的财务资料并制作财务资料清单,核查纸质凭证与电子账册的一致性;协助管理人接管财务材料;
4. 梳理、核查债务人与小业主签署的住宅/商铺/停车位购买协议、费用支付情况等;
5. 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意见;
6. 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本项目所涉财务、税务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7. 按照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 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1. 时间节点要求:审计机构需要在管理人委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2. 交付标准:审计报告应符合《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破产程序及债权人会议审议的需要。
3. 配合义务:审计机构应指派不少于3名具备资质的审计人员组成专项团队,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与管理人保持日常沟通,必要时须参加管理人组织的相关会议。
四、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审计鉴定机构名单库或名册内的审计机构;
具备房地产行业或破产案件相关审计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
报名机构应具备足够的人员配备,能够确保在本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
与债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债务人管理人等无利害关系,符合破产案件中介机构履职的独立性要求。
五、报名文件要求
报名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报名申请书(含机构简介、资质等级、近三年从事房地产或破产审计业务的主要业绩清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的初步服务方案(含工作思路、人员安排、时间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
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依据、报价金额(需承诺为包干含税价、且应包含为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调查费;承诺同意按照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调整审计收费标准)、支付进度(需承诺同意先行提交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接受管理人根据破产财产处置回款情况调整费用支付节奏);
承诺函(保密承诺、无利益冲突、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等);
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候选机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报名文件(纸质版密封)送达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律师
邮箱:xyfdcglr@163.com
联系电话:021-6061 3528、*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7层
七、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经验、服务方案、报价情况及综合履职能力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一家审计机构,并向人民法院报备、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八、特别说明
管理人有权随时撤销或取消本次遴选;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盖章)关于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ZL-20260428(1).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