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陕01破135号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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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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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公 开 人: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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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陕01破申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田亚迪”)破产清算一案。为全面核查井田亚迪资产并确定其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63814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全静;企业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二路12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电机铁芯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器配件制造和销售;电机、电器安装;普通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负责井田亚迪现有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井田亚迪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车辆、机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各类资产按照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其中存在优先权的财产应当单独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列明;

(二)根据破产工作需要,就所出具的报告向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等进行解释或说明;

(三)按照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或其他相关会议,并回答相关问题或出具书面说明;

(四)完成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专项资产评估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及相关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为债务人破产清算提供所需服务能力的内资机构;

(二)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三)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四)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入选最新一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平台》;

(五)具备破产案件业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为或曾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承诺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评估报告;

(二)报名单位同意先行出具评估报告,服务费用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随时支付;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者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若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若被选定为本破产清算案件的评估机构,须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并自进场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六)参与本次委托事项的工作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报名条件”第六项情况;

2.正在担任或者曾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5.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竞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竞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竞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等);报价需列明具体报价依据;

3.竞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5)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本公告第四项);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六、竞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竞争文件的准备

1.竞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人应提交一式三份的竞争文件;

3.参选人提交竞争文件时,需提供与竞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二)竞争文件的提交

1.参选人应最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提交书面的竞争文件;

2.竞争文件接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1501室(如邮寄提交竞争文件建议选择顺丰或EMS快递);

3.联系人:路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参选机构如有任何疑问,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

(三)竞争文件的撤回

1.在竞争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参选单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参选单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向参选单位出具接收凭证;

3.参选单位对竞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竞争文件应按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七、机构的确定

(一)不符合本公告参选条件的竞争机构,视为废标,不予进行评审;

(二)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报价、业绩、专业能力、服务方案等条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机构,确定评估机构后,由管理人与入选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三)提供虚假材料参选的,管理人有权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参选机构应自行了解项目情况后报价,提交竞争文件视为对本项目充分了解;

(二)本公告所列债务人基本情况,仅供竞争机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

(三)参与本次选聘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四)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参选材料不予退还。

西安井田亚迪铁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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