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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 公 开 人:山西晋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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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报价邀请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山西晋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4)晋01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为晋汇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债务人名下的破产财产公开邀请意向方进行报价。
二、破产财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破产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资产类型: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
· 资产数量及概况:办公设备共计173项,包括机器设备16项和办公用品157项(在评估咨询报告中其他设备价值分析明细表170项中,保留其中第77-89项,不参与报价,不予拍卖),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是否可以运行及使用状态不明,以实际现状为准。
· 评估情况:评估分析价值406161元 。
· 特别说明:部分机器设备的地下已泡水,无法通电核实设备的运行状态。
三、意向方资格要求
意向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不得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主体;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1. 报价文件组成:意向方应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
·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2. 报价形式:本次报价采[固定价格报价]方式。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应明确、唯一。
4. 报价文件提交:意向方应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送达至以下地点(现场或邮寄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3栋2116-2119室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吴英贵*开通会员可解锁*、王谱*开通会员可解锁*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管理人有权拒收。
五、特别声明
1. 管理人对本次报价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2. 本次报价邀请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方的任何要约,仅供参考。
3. 意向方应自行对破产财产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评估,管理人不对破产财产的品质、数量、性能、权属等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 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破产财产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晋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报价函(格式)
附件二:《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价值分析明细表》、《固定资产—其他设备价值分析明细表》(其中第77-89项不参与报价,予以保留)
附件二:明细表.pdf 下载
附件一报价函.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