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公开时间:31分钟前 | 公 开 人: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 | |
| 浏览次数:3次 |
打印
分享
河南瑞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确定审计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河南瑞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裁定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开通会员可解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105破19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案件办理需求,管理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发布《河南瑞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开对外选聘审计机构。管理人综合审查各机构的资格条件、破产企业审计经验、项目报价后,综合考虑机构实力、工作业绩、评估报价等因素,确定河南鑫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案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河南瑞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河南瑞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确定审计机构的公告附件.zip 下载
河南瑞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确定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