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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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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案
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2024)全新破管字第037号
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公司或者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4)渝05破12号之三民事裁定,裁定终止全新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全新公司破产。
为规范选聘审计机构的工作,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经报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全新公司进行破产审计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公司或者债务人)系由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36892D,住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迎宾路38号,法定代表人:冉思平,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资本金200万元,股东冉思平、王发雄,股权各自占61%、39%,为认缴出资,认缴出资日期均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烟、酒、日用百货、蔬菜、水果、服装、皮鞋、床上用品、针织内衣、文化用品、鲜肉、家禽、水产品、蛋类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全新公司经营门店全部关门停业。*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多方协调下,全新公司与意向投资人百鑫好惠购重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鑫公司或者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由投资人先行介入全新公司重整工作。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投入约400万元用于偿付职工及支付继续履行合同应当支付的水电费、房屋租金等费用,并另行投入运营资金600万元用于恢复经营。全新公司将包括总部及各门、车辆等经营性资产移交意向投资人,由其自行组建管理团队和聘请员工恢复经营。
以预重整投资协议为蓝本制定的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投资人对全新公司的门店、总部办公室等资产包括各种证照有使用权。投资人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四年内提供偿债资金12780916.63元(含1214762.50元经营利润)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投资人将获得全新公司全部资产及100%股权。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投资人仍在经营的全新公司门店有10家。具体如下:
| 全新公司在营门店表 |
||||
| 序号 |
店铺 |
地址 |
面积(㎡) |
经营状况 |
| 1 |
楚阳二店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义和村1社(原巫山县骡坪镇楚阳场镇) |
246.96 |
在营 |
| 2 |
庙宇七星店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七星街46号 |
1068.2 |
在营 |
| 3 |
红椿店 |
重庆市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场镇(巫建全兴超市处) |
935.4 |
在营 |
| 4 |
骡坪清泉店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清泉街6号 |
1314 |
在营 |
| 5 |
骡坪仙鹤店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清泉街6号 |
159 |
在营 |
| 6 |
官渡双桥店 |
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双桥街196号 |
320 |
在营 |
| 7 |
官渡龙泉店 |
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龙泉街138号 |
1434 |
在营 |
| 8 |
官阳二店 |
重庆市巫山县官阳镇新民街八号 |
925.11 |
在营 |
| 9 |
曹家淌店 |
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六社(曹贤魁处) |
300.84 |
在营 |
| 10 |
三溪店 |
重庆市巫山县三溪场镇(李永华处) |
375.81 |
在营 |
| 合计 |
7079.32 |
|||
二、委托事项及委托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全新公司截至宣告破产日(*开通会员可解锁*)所涉及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以及破产专项审计,并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新公司预重整、重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内及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内,被审计单位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重点审计全新公司预重整、重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内重大资产处置的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情况,还原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非正常减少的资产变现情况。
(二)全新公司预重整、重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情况,须列出包括但不限于受清偿债权人名称、清偿时间、清偿金额、事由等信息。
(三)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四)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五)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配合管理人清产核资,如清理、审核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详细审查每笔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内容、变化过程、期末余额等,并提供期末应收款项金额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款单、对账函等,并整理款项相关资料提交给管理人;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六)核对银行流水,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收入未入账的情况。
(七)往来函证过程中,审查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截留公司收入。
(八)配合管理人与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九)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易往来,重大供应商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
(十)就被审计单位与股东、对外投资公司等关联公司往来重点审计,发表独立意见。就被审计单位与股东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就审计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质询,回答相关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十二)对被审计单位的对外应收债权和对外负债进行审计,核实真实性并附相关财务凭证,便于管理人对外追收债权和核实对外负债。
(十三)对被审计单位的对外投资股权进行审计。
(十四)对预重整、重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投资人投资款的入账及使用情况。
(十五)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审计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参选机构和派出人员要求
(一)参选机构应具备相应审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审计机构应单独申报、单独遴选,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参选机构已入选重庆市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的审计资质。
(三)参选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能参选: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参选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得参与受委托事项:
1.;
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完成时限
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审计报告。报告为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及表格。
五、价格要求
(一)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并承诺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二)费用的支付方式应不优于:在本项目的破产清算程序中,全部破产财产变现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费用。
六、参选要求
(一)现场勘查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查,由参选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选的机构都将视其为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陈述书(原件)。应包括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机构简介及相关资格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名录的证明及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等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书(原件)。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办法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4)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回避情形;(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供的报告或服务符合行业相关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7)报价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并承诺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8)被选定为审计机构后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三)递交材料要求
1.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参选流程及要求报名参与本次选聘。
2.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金融街3号人保大厦15楼,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选聘规则和程序
(一)选聘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择优+竞价”模式确认选取结果。在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中,最低价中选。
(二)选聘程序
1.管理人拟定选聘审计机构办法,并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发布项目。
2.参选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无需另行线下提交。如没有上传参选材料的,则作废件处理。
3.参选材料随机顺序开启。
4.管理人根据本选聘办法的要求和标准,审查参选文件,参选机构未满足本选聘办法“参选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求”任意一项条件的,不具有参选资格。若报价函不符合本选聘办法“价格要求”的,属无效参选,作为废件处理不参与最终摇号。
5.管理人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择优+竞价”方式确定中选机构,不进行现场评选。
6.选聘结果将确定一家中选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选定结果告知被选定机构。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收取文件不退还。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择优+竞价”方式,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符合本办法各项要求的中介机构在报名时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在指定的选取时间到达后,由管理人开展选评工作,同时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确认选取结果,原则上以最低价中选。如果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中介机构报价都是相同的最低价,则抽签随机确认一家最低价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参选机构未满足本选聘办法“参选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求”的,不具有参选资格。若报价不符合本选聘办法“价格要求”的,属无效参选,作为废件处理。
八、签约时间
中标后5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可以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中选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选的审计机构需要在接到中选通知后2日内开展审计工作。管理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后续工作阶段,并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二)除下列情况外,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信息予以保密:
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管理人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接受注册协会或者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未按规定方式和规定时间递交参选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四)本次选聘审计机构接受债权人会议以及人民法院的监督。
(五)本选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有争议时以管理人解释意见为准。
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037号-审计机构选聘公告(2).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