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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分钟前 | 公 开 人:深圳金鹏建筑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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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3破申11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金鹏建筑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粤03破6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金鹏建筑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当前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情况,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金鹏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鹏公司的基本情况
金鹏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注册资本为5332万元(本文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企业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公司股东为:深圳集智创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332万元,任玉清认缴注册资本1650万元,任计胜认缴注册资本3350万元,公司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公司经营范围为: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上门维修;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灯具、家居饰品、五金交电、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家具、洁具、家私、日用百货的销售;国内贸易;室内摆设设计;家具的设计和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技术设计、研发;建筑机器人、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为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的制作与安装。
二、管理人接管财务资料情况
1.2005年~2006年、2010年—*开通会员可解锁*的财务记账凭证共计1728册;
2.2017年~2024年的电子账套(包括总账、序时账、明细账)及*开通会员可解锁*—8月的电子明细账;
3.2005年度、2006年度、2012年度至2024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3份。
三、委托事项
1. 对金鹏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相关事项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 审查金鹏公司与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包括发生额、往来余额),并对是否存在上述人员转移或侵占公司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发表意见。
3. 对金鹏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并发表意见。
4. 对金鹏公司的应收类款项进行清理、核对,配合管理人对每笔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核查。
5. 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6. 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7. 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四、费用说明
审计费用参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由管理人与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限价: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元。
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审计费用在金鹏公司破产案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为《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入册的审计机构;
(二)报名单位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审计工作的经验;
(三)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四)报名单位与金鹏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六、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选定方式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请报名的单位在中签后,向管理人提交资料。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服务机构后,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文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金鹏公司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金鹏建筑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