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京01破75号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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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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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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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

公开时间:29分钟前 公 开 人: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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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京01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坤申请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原定债权申报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并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情况较为复杂,为保障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本案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并相应推迟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限。

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7 号京师律师大厦;联系人:苏婷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jspcybgczw@163.com),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的,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 10条规定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日上午9:30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 日前与北京尚品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特此公告

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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