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公开时间:20分钟前 | 公 开 人: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 |
| 浏览次数:21次 | ||
| 联系人: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 联系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
打印
分享
*开通会员可解锁*,建宁县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铙山纸业)预重整。*开通会员可解锁*,建宁县人民法院经公开遴选,指定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为使铙山纸业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为高晓明,注册资本为43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地址位于建宁县溪口镇塔下路20号,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拷贝纸、半透明纸、薄页纸及食品包装纸等纸及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钢铁)、机电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提供有关纸业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资产情况
铙山纸业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审计、评估初步核查、盘点,铙山纸业资产价值超过2000万元(暂估)。其中,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超过1500万元(暂估)。
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准用年限 |
开发程度 |
面积(m2) |
抵押/查封情况 |
1 |
建国用(2010)第1010366号 |
建宁县溪口镇塔下路20号 |
出让 |
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12/1 |
五通一平 |
27,056.10 |
已设定抵押 已被查封 |
(2)房屋建筑物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面积/容积(㎡) |
备注 |
抵押/查封情况 |
1 |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6号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1幢1-2层 |
砖混 |
食堂及招待所 |
1,139.88 |
已设定抵押 已被查封 |
|
2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9幢1层 |
砖木 |
浴室及杂物间 |
147.12 |
|||
3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5幢1-3层 |
砖混 |
单身宿舍 |
622.93 |
|||
4 |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7号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3幢1层 |
砖混 |
杂物间 |
161.76 |
24户杂物间 |
|
5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4幢1层 |
砖混 |
杂物间 |
217.07 |
32户杂物间 |
||
6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5幢1层 |
砖混 |
杂物间 |
81.72 |
12户杂物间 |
||
7 |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8号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1幢1层 |
砖混 |
厕所 |
30.98 |
(生活区) |
|
8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2幢1层 |
砖混 |
厕所 |
40.81 |
厕所(澡堂) |
||
9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20幢1层 |
砖木 |
厕所 |
19.63 |
(24户旁) |
||
10 |
建房权证字第20100739号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2幢1-4层 |
砖混 |
宿舍楼 |
1,475.50 |
24户宿舍 |
|
11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3幢1-4层 |
砖混 |
宿舍楼 |
1,089.46 |
32户宿舍 |
||
12 |
建宁县塔下路20号14幢1-2层 |
砖混 |
宿舍楼 |
686.95 |
12户宿舍 |
(3)设备
铙山纸业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机器设备主要为长网纸机、电动打包机、水力碎浆机等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电子设备主要为少量办公电脑、空调、冰箱等电器。生产设备设施已设立抵押。
(4)长期股权投资
铙山纸业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福建省建宁县联丰造纸有限公司、福建青铙山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投资。其中,铙山公司持有的青铙山公司564万元股权被出质给建行建宁支行,并已被法院冻结。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持股数 |
状态 |
1 |
福建省建宁县联丰造纸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存续 |
2 |
福建青铙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4834% |
564万元 |
存续 |
3.负债情况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共收到79笔债权申报材料,申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6.8亿元。企业现有职工335人。
以上资产、负债涉及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的依据,临时管理人不对数据误差承担任何责任。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裁判、仲裁文书或行政处罚文书,也不存在正在遭受的刑事起诉、行政处罚。
4.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合法的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铙山纸业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各种可能的风险与瑕疵。
3.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临时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4.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变更或终止投资人招募。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继续履行临时管理人职责。
5.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间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有意向者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咨询报名(联系人:涂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林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