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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5分钟前 | 公 开 人: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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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各位债权人:
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00分在钉钉APP“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债权人会议群”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海宁市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与债权申报通知一并书面送达债权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是否同意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表决规则方案》和《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等三个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债权人会议依法有权参会的债权申报人11人。通过钉钉APP“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债权人会议群”中到会10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债权人审议表决,债权人会议对各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是否同意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同意《是否同意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债权人6位,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74,820.79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68.99%。
二、《表决规则方案》
同意《表决规则方案》的债权人7位,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83,309.21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72.34%。
三、《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
同意《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的债权人7位,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83,309.21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72.34%。
表决结果:管理人所作的《是否同意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表决规则方案》、《关于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皆未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的《是否同意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表决规则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表决的结果管理人现向贵各位债权人及人民法院予以报告,后续事宜将及时向债权人及人民法院汇报。
特此公告。
郁欢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郁欢欢个人债务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