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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4分钟前 | 公 开 人:婺源县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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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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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盛民破管字第6-36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婺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赣1130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婺源县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城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并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担任鸿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推进鸿城公司破产案件,维护鸿城公司资产价值和债权人权益,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推介鸿城公司资产并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鸿城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婺源县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937B,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大鄣山路57号(环村洲),法定代表人:程晓民。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上海鼎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出资方式:货币。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木地板及装饰材料销售(不含油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有效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二、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一)婺源县星江大学府项目
项目地址及土地信息:坐落婺源县紫阳镇大鄣山路57号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24)婺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505号,宗地面积68467.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土地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一般抵押。
房产信息:经管理人向婺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鸿城公司名下共有房产165套,全部为星江大学府项目房产,总建筑面积27444.86平方米,其中62套用途为商业服务,103套用途为住宅。经管理人向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鸿城公司预售房源总计172套,已网签58套,其余房源均未网签及备案。
经管理人向鸿城公司调查及现场查勘,星江大学府项目已建成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鸿城公司开发的星江大学府项目已建1-40号楼,分为一期和二期。
一期为1-24号楼,房产类型有联排别墅、商铺和叠加,房产共220套,其中联排别墅94套,商铺78套,叠加48套,已销售或抵工程款115套,可售房屋105套;目前一期已完成竣工验收,具备现售条件。
二期为25-40号楼,房产类型有商品房住宅和商铺,房产共627套,其中住宅560套,商铺67套,目前二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附属工程尚未完成。债权人会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拟由原施工单位继续续建,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咨询。
(二)婺源县紫阳镇十里铺50亩土地使用权
土地信息:坐落婺源县紫阳镇十里铺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24)婺源县不动产权第0004125号,宗地面积324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土地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一般抵押。十里铺50亩土地使用权处于未开发状态。
三、投资人招募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募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具有相同效力。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2)本公告所披露的鸿城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鸿城公司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等,尽职调查等各项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谨慎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确认本次招募程序,同意进行投资,并接受投资标的上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意向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如出现影响鸿城公司本次招募的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调整、继续、中止、撤回本招募公告,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二)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2)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投资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能力,大型国企央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如财务投资人、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三)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报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06号外商国际商务中心八楼。
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通过现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为公司的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俊鹏,*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简介、投资意向、初步框架方案)。
2.意向投资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投资优势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联系电话和收件地址)。
5.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6.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4)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调整、补正,逾期未能补充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5)保证金缴纳
为保障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须于资格审查通过后3日内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后,决定不进行投资的,管理人在审查意向投资人无泄露尽职取得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不当行为后,对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6)尽职调查
鸿城公司、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并进一步介绍鸿城公司的情况,同时鸿城公司、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充分披露鸿城公司的信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调结果,应根据管理人的指引,及时制定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
(7)投资人确定
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进行报名的,将由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及《投资方案》的内容,初步确定初选投资人,确定初选投资人后由鸿城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商定投资人,鸿城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商定投资人后报婺源法院同意后,方确定为最终投资人。
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投资协议》,以便管理人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热忱欢迎广大意向投资人积极报名,联系洽谈!
婺源县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婺源县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