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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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4
发布于
重庆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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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8分钟前 公 开 人: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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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栾律师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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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人堂公司”或“债务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预重整申请资料,并进行备案登记;*开通会员可解锁*,因工作需要,仙人堂公司第一次预重整终止。

*开通会员可解锁*,仙人堂公司再次向重庆五中院提交预重整申请资料,重庆五中院对仙人堂公司开展预重整工作进行了备案登记。

为充分发现和识别仙人堂公司重整价值、最大化发挥存量资产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仙人堂公司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及重整投资人,并确定中选投资人身份;但中选投资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自愿放弃中选投资人身份,现需重新招募投资人。为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辅助机构现将投资人招募及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仙人堂公司概况

仙人堂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登记注册地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99号2幢2-3,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骨灰安葬、安放;殡葬用品生产(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批发、零售:殡葬用品,殡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涉及村民征地拆迁补偿、客户落葬、职工欠薪以及债权人清偿等重大问题,人数众多,涉及背后10000多个家庭,维稳压力大;前期发生过多次村民围堵园区,造成项目停摆,严重影响客户正常祭扫、落葬,阻碍预重整工作的推进;现项目勉强恢复运营,但是维护项目的运营不仅需要解决相关费用,还要妥善处理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另外,本项目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仅仅58亩(土地权证为:渝(2021)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419487号),且大量已建墓位已售。至于其他土地的调规事宜暂无明确节点。

二、仙人堂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根据债务人评估报告初稿,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仙人堂公司资产总计 6,73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7.91万元、固定资产 2,069.08万元、无形资产 4,635.85万元。具体情况以辅助机构或者管理人公开选聘的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评估报告为准。

(二)负债情况

通过债权申报,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收到234户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申报金额为339,996,168.67元。经过辅助机构初步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316,988,736.50元。

由于涉及的债权类型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最终数据以辅助机构或者管理人审查结果为准;

另外,辅助机构协助仙人堂公司查明职工债权为10,063,435.4元,最终以公示结果为准。

三、招募须知、报名条件及投资方式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仙人堂公司申请开展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人向仙人堂公司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现状以及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风险与瑕疵

4.本次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仙人堂公司的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确定的投资人,无特殊情况下,仙人堂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投资人。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非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并处于调查阶段;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并根据辅助机构的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分为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债务人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行业经验及专业人才。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建联合体,以联合体作为一个投资人身份参与遴选报名,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中需要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处理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务,所有重整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并在联合体协议中向辅助机构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

5.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三)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的投资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共益债投资以及多种投资模式相结合等方式,最终以有利于债权人的清偿以及项目健康运营等因素为考量标准通过评审进行确定。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以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围绕项目确定投资额。

四、招募与报名流程、程序转换安排

(一)招募公告发布

辅助机构协助仙人堂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仙人堂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予退回。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时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五份送达至辅助机构指定收件处。同时发送内容与纸质报名材料一致的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到辅助机构指定邮箱(1061817387@qq.com)。在前述期限内,若初步审查通过,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将配合其开展尽调工作。

3.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国华金融中心A座24楼。

联系人:张巧芮*开通会员可解锁* 栾友辉*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报名文件

1.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说明等,投资意向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意向投资人简介

简介应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息、信用信息等,如为联合体参加遴选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参加遴选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经程序作出的决议原件;

4.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

5.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6.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接收。

(四)初步审查

辅助机构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即为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将有权参与后续的评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辅助机构将给予意向投资人补正的机会,并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接到辅助机构补正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补正期而延长。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辅助机构初步审查通过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仙人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与仙人堂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辅助机构或仙人堂公司认为必要时,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配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若报名期限延长,尽职调查时间可同等延长。

(六)提交投资方案

辅助机构初审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向辅助机构提交合法合规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案的投资优势、明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金额不低于债务人资产的评估值),支付方式、付款节点,投资期限,重整预案、时间、方式等。

如果根据中标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定的重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债权人表决未通过的,经债务人同意,中标投资人可以对投资方案进行一次调整。

(七)确定投资人身份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债务人及辅助机构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组织评审。评审应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方案按照重整成本较低、债权清偿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强、方案可行性高等维度择优确认意向投资人,并在评选后2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的,仍应通过评审综合判断确认投资人身份。若投资人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均无法达到通过评审的最低要求,可重新招募投资人。

(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投资人在接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仙人堂公司、辅助机构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意向投资人协商制定并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并在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意向投资人向辅助机构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对等金额保函。

五、保证金说明

(一)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当日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至辅助机构指定账户,并注明仙人堂公司预重整投资报名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中选意向投资人应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对等金额保函,原报名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支付方式由最终签订的投资协议确定。

(三)仙人堂公司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银行账号:9990 2089 8610 803

(四)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辅助机构将在选定投资人后无息退还保证金至来款账户。

2.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正式选定投资人之前,明确单方退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选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明确单方退出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5.仙人堂公司未能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组方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组方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6.重整投资人未按正式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金额、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投资价款或未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已经支付的投资款,解除与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六、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指报名参选的所有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辅助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辅助机构文件等一切辅助机构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辅助机构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辅助机构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七、特别提示

(一)本项目曾多次停摆,为了缓和矛盾,解决维稳问题、恢复本项目的运营并启动本次预重整,第三方垫付了相应费用。该费用拟按法定程序确认为共益债,因此,意向投资人须同意在自己确定为正式投资人、预重整成功转为重整且重整计划得到人民法院批准后30日内无息偿还第三方垫付的费用(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预重整/重整,可能涉及与其他主体的实质合并;

(三)本项目涉及村民补偿款,请意向投资人予以关注,具体内容由中标后签订的投资协议予以明确。

(四)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预重整/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做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本案由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六)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在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辅助机构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七)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八)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于尽调截止日后10日内向意向投资人公布《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评审规则》。

(九)本招募公告由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编制,解释权归于仙人堂公司及辅助机构。

特此公告!

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

附件一:《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保密承诺函》;

附件三:《投资承诺函》;

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函》;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附件七:《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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