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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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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5)万晟破管字第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桂11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晟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和广西钧亚律师事务所为万晟公司管理人。
根据万晟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本项目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拟就本项目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保障本次预招募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次预招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资产为贺州万达城市综合体项目,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贺州大道352号,占地面积约430亩。项目计划由A、B、C三个地块组成,其中C地块为贺州市富晟置业有限公司(债务人全资子公司)项目,三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9.65万㎡,现A地块与B地块已实施建设但未完工,C地块尚未开发建设。
(二)项目建设进展
1.A地块建设进展情况
商业综合体(万达广场)土建工程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室内砌筑抹灰、屋面防水完成,西侧及北侧外立面装修工程完成。金街B-3#、B-4#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内、外墙抹灰完成,消防主管、支管完成,商业排烟完成。多层住宅D-4#、D-5#、D-8#、D-9#楼正负零结构浇筑混凝土完成,正负零土方回填完成;多层住宅D-10#、D-12#、D-13#、D-14#楼主体结构已封顶,正进行砌筑施工和屋面瓦施工作业。
2.B地块建设进展情况
E-14#、E-15#、E-16#、E-17#、E-18#、E-19#楼已竣工验收并交付。E-8#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塔吊安装完成,施工电梯安装完成。E-9#楼主体结构已封顶。E-12#楼主体封顶,内墙抹灰完成,楼梯间刮白完成95%;18-2层室内天花水泥油涂刷完成,卫生间防水18-2层,室内刨地面18-2层,楼梯踏步收面完成,楼梯栏杆材料到货,电梯机房开关插座照明完成,桥架安装西单元1-12层,室内给水管安装完成,室内排水管安装18-3层,室内开关插座穿线完成,开关插座安装完成,电井电箱安装完成,东单位室内穿线完成90%,西单元穿线完成80%,水电井照明穿线完成50%,施工电梯防护拆除完成,外架拆除、外墙抹灰、砌筑、窗框安装完成;东侧及南侧8台吊篮安装完成,北侧涂料完成80%,南侧涂料完成60%;阳台栏杆安装完成;消火栓箱安装完成,公区线管及电井桥架安装完成,消防立管完成80%;排烟风管安装完成;外墙排水管安装完成;4台电梯已验收;电梯机房防火门安装完成;公区天花吊顶龙骨打孔完成,天花线管安装完成,吊顶丝杆安装完成,龙骨安装完成,地砖铺贴完成,墙面油漆第一遍完成,公区穿线完成,电梯门套基层完成,不锈钢门套完成;固定玻璃安装完成,百叶安装完成,开启扇安装完成;入户光纤穿线完成;智能化桥架安装完成。E-13#楼主体结构已封顶,砌筑完成。
E-8#、E-9#、E-12#楼为“保交房”任务项目,其中E-12#楼最低需求资金800万元;E-8#、E-9#、E-12#楼全部达到交付条件仍需投入约6500万元。
3.C地块建设进展情况
目前C地块正进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中,尚未开工建设。
二、投资模式
本次预招募旨在顺利推动和完成本项目的重整盘活工作,维护和保障本项目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重整投资接受纯财务投资、垫资续建、品牌代建等模式。
三、招募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4.本次招募活动旨在遴选具备项目工程续建完成能力的投资人,以切实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保交楼"目标顺利实现。投资人须提交书面承诺材料,明确承诺将全程负责项目续建任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报名资料
1.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
3.意向投资人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万晟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法人投资需提供)。
4.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6.近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7.参与投资人的报名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垫资收益、竣工验收的续建周期及施工计划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9.承诺函:承诺全程负责项目续建任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联系人:杨碧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yangbt@gxjylaw.com
2.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贺州大道352号贺州万达广场营销中心19-1303户。
(四)保证金缴纳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意向保证金。
开户名称: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开户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01
意向投资人公司提交参选文件并参与竞标或遴选,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自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管理人即享有对意向投资人提出的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意向投资人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做出承诺的形式),一旦管理人发出相应通知或以其他形式作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与入围意向投资人之间已经就投资人招募结果的相关事宜达成了书面协议,入围意向投资人应以管理人通知安排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意向投资人未入围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入围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签订书面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入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书面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书面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入围意向投资人签订书面协议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取消入围意向投资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4.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五、其他
1.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2.管理人书面通知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参选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
3.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万晟公司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5.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遴选。
特此公告!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