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鲁0211强清9号关于公开选聘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10
发布于
山东青岛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关于公开选聘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1分钟前 公 开 人: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12次

打印

分享

关于公开选聘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优易纱强清字第10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鲁0211清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优易纱”)进行强制清算;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鲁0211强清9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工作,充分掌握青岛优易纱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清算组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青岛优易纱进行审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机关为青岛市前湾保税港区市场监管局,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钱进,股东新疆优易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44号乾通源办公楼一楼*开通会员可解锁*室(A),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纸制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杂品销售;鞋帽批发;服装辅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家具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钟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纸浆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金属矿石销售;广告发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青岛优易纱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青岛优易纱的出资及资本充实情况;

(2)审计青岛优易纱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清算组;

(4)审计青岛优易纱对外债务情况;

(5)审计青岛优易纱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6)审计青岛优易纱职工债权情况;

(7)核查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三十三条的情况;

(8)核查青岛优易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青岛优易纱财产等情况;

(9)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2.协助清算组进行债权审查;如需要,根据清算组要求对债权申报人向清算组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3.协助清算组整理银行账户信息、应收应付款项及往来费用明细、账面资产的明细表等;协助清算组处理青岛优易纱汇算清缴工作及处置本案资产时涉税事项以及与审计、税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4.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按照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且报名机构应入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库机构名册。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转委托,不得随意更换派出人员。

3.近三年内具有办理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项目审计业务经验。

4.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5.报名机构与清算组、债权人、青岛优易纱或其他相关企业/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关系的情形。

6.尊重清算组的工作安排,能够在清算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工作。

四、审计时间要求

在清算组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报名文件

竞聘材料一律装订、密封,封面标注“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竞选文件、竞聘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字样。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包括入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库机构名册的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等;

2.参与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项目的审计业务经验和相关案例;

3.提出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预计完成时间等;

4.拟派驻提供审计服务的人员名单、资质及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收费是否可协商等;

6.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声明;

7.与清算组、债权人、青岛优易纱或其他相关企业/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

8.承诺文件,包括:本次项目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且有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能够勤勉尽责,并在清算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9.报告机构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文书送达地址等。

六、报名方式

参选机构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将书面报名材料一份邮寄至清算组(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号楼17层,收件人:王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七、选聘规则

清算组将审查报名材料,根据各机构资质条件、业绩表现、报价方案等情况,择优选择一家中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后通知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清算组可直接选定该报名机构为中选机构。

八、相关费用提示

清算组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审计费用在强制清算案财产分配阶段中列入清算费用,以青岛优易纱清算财产支付,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邮寄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以公开方式选聘审计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机构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清算组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所列青岛优易纱的基本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清算组的承诺。

3.清算组依法履职,接受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监督,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也适用于审计机构。

4.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清算组均不予退还。

5.本公告由清算组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优易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