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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5分钟前 | 公 开 人: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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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异议更正
公告四
(2025)辛化破管字第278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181破申3号通知书,决定启动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化工公司”)预重整,并指定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经过预重整程序,*开通会员可解锁*,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181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25)冀0181破4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为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第三批)》予以公示。
现就本次职工债权公示期间,职工对管理人确认的职工债权所提异议,经管理人再次核查核对,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人:马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黄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异议更正清单(公示四)》详见附件
(25)辛化管字278号 辛化职工债权异议更正公告四.pdf 下载